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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讀者朋友反映商品房買賣中陷阱多多。這裡記者搜羅了購房中常見的幾大陷阱,為您一一分析,並教您如何見招拆招。
『只准結婚,不准離婚』。落不落訂,主動權在購房者手中,落了訂,你就不能不交購房款。
應對絕招:一定要看到現樓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按照現行規定,發展商必須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銀行簽好協議,他的售房資金受到政府的控制,這樣他纔能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天上掉下大陷餅』。比如『購房返租,以租金抵購房款』『購房送全屋家私』『購房送豪華裝修』等。
應對絕招: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要明白你要買的是什麼,有沒有支付能力,根據這兩條來決定你應不應該買房,應該買什麼樣的房。
『夾帶走私』。發展商在與你簽商品房預售契約時,同時塞給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只對發展商一方有好處。
應對絕招:要堅持只簽格式契約,簽補充協議一定要對自己有利。
『門外風光不見了』。發展商常常吹噓自己的樓盤環境如何優美、配套設施如何完善,但是這些又都沒有寫在合同上。到了交樓的時候,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應對絕招:在落訂之前先到規劃部門去查詢一下,那纔真是眼見為實。
『夾生飯煮了喂你吃』。發展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給你發出收樓通知書。其實,這房子可能還沒建完。但是根據契約自由、自治的原則,你收了樓,就視為對樓宇質量的認可。
應對絕招:收樓前先要開發商出示該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