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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一周,繼2011年房產稅的衝擊之後。國務院新『國八條』倏忽而至。在去年兩次全國性樓市調控後,限購令並未如期退逝反而越推越廣。與2010年9月29日出臺的新國十條相比,『新國八條』可以說是昇級版,但卻也具有更多值得關注的差異。
『新國八條』給了市場,特別是購房者更大的期待。對比2010年9月29日第二輪調控的新『國十條』而言,新國八顯得更加『人性化』。其中最明顯的一點就是針對非本地居民,打擊炒房需求更合理明確。
三大限令,其中限購、限外最受業內人士爭議。針對外地購房者,去年底的新『國十條』規定,『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而在『新國八條』中,將目標人群定位更為明確,『擁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兩大政策的最大區別是『有無購房』和『停售』。專家認為,這使得原來政策『誤傷』的程度降低,對炒家打得更死。將單純針對非當地戶口改變成『有無當地房產』,同時以『家庭』為計算單位,這顯得更加合理。『對炒房者停售比停貸政策效果來得更為明顯。』另一方面,稅率的提昇,對不足五年轉手交易全額征稅,房產交易成本的劇增,投資需求被全面打壓。
更狠——— 死力打壓二套購房再度被喻為『史上最嚴』,調控力度之強是最主要的特征。相比於『新國十條』,『新國八條』的狠已達到一個頂峰,主要體現在首付、限購與二手轉讓稅費之上。
『新國八條』規定,『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購房。』這相對於『新國十條』的個別城市『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來得更嚴更狠。即便足夠條件購房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也要面臨著更強的資金壓力,『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的硬條件更是在『新國十』50%的基礎上上調了10%。再加上加息的影響,成本的劇增足以讓『改善型』購房者望而生畏。
更穩——— 以問責對抗土地財政2010年的兩次全國性調控,最深刻的感受就是雷聲大雨點小,上層狂喊下面不管。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大背景下,高價土地出讓金的襯托,樓價的調控很難理想。『新國八條』讓人期待,並不在於『嚴』,而在於『穩』。
在『新國八條』中,將房價調控作為地方政府的職責,采取的是『問責制』,明確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同時更要求作出『承諾時間表』,必須一季度向社會公布房價控制目標。以『問責制』對抗『土地財政』,同樣作為政績考核,房價問題並不再滯後於財政之下,在一定程度上,對於樓市的調控顯得更加穩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