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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北京市今天出臺落實新『國八條』的樓市調控細則,細則要求,在北京市沒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在北京購房,須提供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的證明。
在公眾普遍關注的限購方面,細則要求,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對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有住房且連續5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的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對於已經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無法提供有效暫住證及連續5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暫停在本市購房。
為了加強對購房資格的審核,切實把限購政策落實到位,文件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會同公安、稅務、民政等各部門進一步完成信息共享及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購房人,將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並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資格、違規簽定購房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將依法嚴肅處理。
而在信貸政策方面,文件要求進行差別化信貸政策,要求各金融機構和北京公積金住房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實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對違規機構要嚴肅處理。(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