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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月13日),天津市政府發出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宏觀調控精神,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1.1倍的規定。
通知要求,落實國家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相關政策,加強稅收稽查。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通知要求,在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內六區范圍內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權屬登記手續。
通知強調,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土地管理部門要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加強用地和建設監管,確保項目按期開工、竣工。對已供應的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設標准、增加套型面積。加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大力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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