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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拆遷條例征求意見滿一年之際,國務院就新拆遷條例再次征求意見。有業內人士表示,一個行政法規在制訂過程中兩次公開征求意見,在我國行政法規的立法史上是首次,從中可以看出決策層對拆遷問題的慎重。
城市的發展在繼續,拆遷是城市建設發展無法繞開的路徑,但是在拆遷過程中卻衍生出了各方衝突、分歧、一夜暴富、親人反目等諸多問題,逐漸成為當前最嚴重的城市病之一。
如何醫治因拆遷引發的城市病?社會上普遍對新拆遷條例寄予厚望,呼吁其盡快出臺的聲音不絕於耳。但也有業界人士認為,醫治拆遷引起的城市病,僅靠新拆遷條例是不夠的。
拆遷引發的城市病『盤踞』曙光路的『北京最牛釘子戶』張常福近日收到了北京市朝陽區房管局下發的裁決書,要求他們在接到裁決書的15天之內搬走。補償款與7年前的數額相似,同時按照7年前的價格補償了一套一居和一套兩居。對此,張家表示並不滿意。
公開資料顯示,近年來多數城市都在致力於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快速推進,為改善城市形象進行各種改造,『拆舊建新』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經之路,而由此引發的拆遷『衝突』仿佛無休無止。
就在不久前,11月中旬的一天,北京市豐臺區西局村村民劉有纔出門買東西,回家發現自家的房子已經被拆。關於房子被拆的原因,當地有關部門稱是因為城鄉一體化規劃。
『我們現在只能四處漂泊,目前臨時住在親戚家。』劉有纔的女兒劉影告訴記者。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除了因補償問題『談不攏』引發拆遷衝突外,在拆遷中『受惠』的人群——快速暴富者卻也是官司衝突不斷。已拆遷的北京市大望京村是北京市城鄉一體化的試點,拆遷補償總額高達50億元,村裡的1700多戶村民幾乎都得到了上百萬元的拆遷補償,被稱為『無強拆無上訪的53天拆遷奇跡』。
然而一夜暴富的結果並非皆大歡喜:每家都忙著買車買房,有的甚至用買來的豪華轎車當『黑車』來拉客。有村民戲謔地說:『即使是原來掃馬路的,現在也是開著高級車去掃馬路。』與此同時,這個『暴富』村裡的離婚率急劇增加,為了爭奪拆遷款,親人反目大打出手的情況層出不窮。
『現在哪有拆遷哪就有可能上新聞頭條,可城市裡的每一個人都有面臨被拆遷的可能。』北京市年逾60歲的退休工人張文紅對記者說,由於現在的拆遷速度快、涉及面廣,目前一些市民尤其是老城區居民的心情都非常復雜,多數人有居住不安全感或寄希望於拆遷暴富的心理。
來自國家部委的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拆遷是近年來城市發展的正常產物,當前我國的城市建設時間緊,在政績的要求下,拆遷任務顯得比較重。只有拆了,纔能『舊貌換新顏』,如果地方政府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不完成所要求的拆遷任務,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此外,解決城市發展的資金,加上耕地保護的禁令使得佔用耕地的難度大大增加,啃舊城拆遷這塊硬骨頭成了唯一的選擇。
土地財政加速拆遷既然拆遷是城市發展的必經之路,那為何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甚至成為阻礙城市發展的『城市病』?
據了解,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一系列政策的實施,我國的城市住宅產業開始發展,城市房屋拆遷量也逐年增加。但由於當時公房的性質和實物安置的方式,拆遷工作整體上處於居民心理可接受的范圍,拆遷矛盾和衝突較少。
『上世紀90年代左右,拆遷隊伍是受到百姓歡迎的,好茶好點心等著拆遷辦的人來,因為拆遷改善了百姓的生活居住條件。』張文紅說。
據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纔亮介紹,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拆遷經歷了3個階段:上世紀80年代末的拆遷,指導思想是安置、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條件;1994年,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出臺後,開發商與沒有建房權的百姓開始利益之爭;2001年後,在政府形象工程、土地財政的驅動下,拆遷急劇擴張,激化了社會矛盾。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王纔亮認為,近年來爆發性的財政支出與緩慢增長的國民經濟之間的矛盾,加上目前稅制方面的原因,導致土地財政成為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徑。當土地財政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時,就極易激化拆遷矛盾。同時,一些地方都過於追求形象工程,更加大了拆遷量。這兩方面的原因導致拆遷量的猛增,拆遷數量的急劇膨脹必然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引發『城市病』。
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看來,拆遷中存在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是政府在拆遷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事實上,公共利益引發的拆遷和商業利益引發的拆遷很難區分開,當政府和開發商擁有共同利益來執行拆遷時,普通人就成了弱勢群體』。
據悉,根據新拆遷條例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的內容,行政強制拆遷將被取消,代之以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劉影對記者表示,如果這樣的規定早些出臺,自己和家人可能就不會遭遇這樣莫名的強拆。
治拆遷城市病須引入司法毋庸置疑,時至今日,拆遷這一『城市病』已成為多方利益糾纏的『結核』,滋生了諸多社會『病菌』,而新拆遷條例被認為是化解拆遷『病灶』的良方。但是,新拆遷條例的出臺,頗有讓人望穿秋水之意。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新拆遷條例出臺難,是因為首先要面對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問題。條例將會采取列舉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傾向於采取對公共利益進行范圍較窄的界定,不過這遭遇了地方有關部門的不同意見,地方有關部門希望能夠將之界定得寬一點。
如此而言,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地方有關部門的意見與群眾的想法似乎有出入。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拆遷條例的修改過程中,地方政府利益成為最大阻力之一,有個別地方政府官員公開對規范行政強拆表示異議,提出『照此下去,地方財政將面臨困境』。
據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介紹,目前在地方財政中,高的有70%、低的也有一半是來自土地出讓金。這也使得無論是城市的房屋征收拆遷還是農民的土地房屋征收拆遷都面臨一個很大的問題,包括補償標准低、公共利益與非公共利益不加區分等。
而此次征求意見稿的一些內容被認為是對地方利益的妥協,如在危舊房改造中,仍強調多數人同意的決策機制,但是刪除了第一次征求意見稿中對危舊房改造的3個限制,即『有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進行危舊房改造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因危舊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補償方案在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還應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危舊房改造的補償協議,在簽約期限內簽約率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地方政府部門利益的乾擾下,即便新拆遷條例出臺了,可能也達不到根治拆遷這一『城市病』的效果。
醫頑疾需虎狼之藥。那麼,對於拆遷這樣的『城市病』頑癥,如何開出『猛藥』?
『公共利益要通過一種民主的程序來協商,它是各方利益充分妥協、過濾出的產權,會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把公共利益鑒定出來,少數人對此不服可以到法院去提起訴訟,由法院來認定。』沈巋認為,公共利益是需要靠民主程序和司法鑒定來界定的。
在沈巋看來,根治拆遷『城市病』,需要從司法介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兩方面同時『入藥』。
『「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財稅體制改革,希望能夠改變土地財政的狀況,同時要做好城鄉規劃制度的改革,讓更多的權利人得到利益表達,這是最上游的環節,很關鍵。』沈巋說,未來更長遠的預期是地方的民主制度建設和司法的介入。
同時,王纔亮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他認為,拆遷的問題還需通過司法解決纔能保障相對的公正。解決拆遷問題需要將其納入社會改革體系內綜合考量解決,這樣纔能控制拆遷總數量,從源頭上減少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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