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焦點2
草案
拆遷補償強調個人需求
房屋征收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及搬遷、臨時安置和停產停業的損失,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不得低於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
>>現狀
當前,拆遷補償標准雖然公示,但存在很大的議價空間。同一地段的最終補償款可能差別較大,也不會公開。
由於不透明,部分被拆遷人心存疑慮,互相攀比,擔心吃虧,導致拆遷拖延,影響工程進度。
>>解讀
拆遷補償更加清晰公開
薛剛凌說,新版草案不光在補償數額上,在補償方式上也強調可選擇的靈活多樣,比如提供產權置換、回遷,『總體感覺草案比較強調補償的人性化,滿足個人需求。』
看過新版草案的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副會長柴強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補償問題比年初的征求意見稿寫得清楚多了。老百姓能很清楚地知道,哪種情況應得到補償,哪種情況不應得到補償。
據介紹,新版草案堅持公平補償,不讓為公共利益做出貢獻的被征收人比自願在市場上進行房屋交易的人吃虧,而且還要居住條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
『還有,住房條件很差的被征收人,除了按規定給予補償外,住房保障還可優先安排,不用再排隊等候;強拆之前,貨幣補償或者提供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必須到位。另外,草案要求補償一律公開,這樣可以打消大家互相猜疑、攀比心理。』柴強說。
就補償問題,有專家認為,相關條款間透著一種意會的表達,即政府不會因為被征收人無正當理由一味拖延而給予更高的補償,也不會因為被征收人不配合征收而故意壓低補償。
違法建築是否給予補償,爭議也較大。新版草案提出不搞一刀切。確認不應補償的違法建築,尤其是公告征收范圍之後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不予補償。
-焦點3
拆遷許可證將成為歷史
草案
明確實施征收和
補償的主體只有一個,就是政府。今後不允許開發商或者拆遷公司參與搬遷,這意味著以後拆遷許可證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現狀
按照現行的制度設計,政府是作為中間人,由拆遷人即開發商向政府申請拆遷許可,獲批後由開發商實施拆遷。而成為拆遷主體的開發商,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往往盡可能壓縮拆遷補償,加快拆遷進度,致使部分地區惡性事件時有發生。
>>解讀
征收機構禁營利
北大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說,先確立政府在征收補償中的主體地位,纔算理順騰退拆遷中的關系。
明確政府征收,是對現行操作的徹底顛覆。薛剛凌說,這就把政府推到了前臺。『征收的具體實施,實際是行政職能的延伸,因此這一機構應該是事業編制,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對具體實施單位的征收與補償行為,房屋征收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悉,新版草案還明確了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有關單位承擔具體工作,如入戶調查、與被征收人談判等,但該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