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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令無效?
日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要求對閑置地做到兩點:『首先讓問題浮出水面,其次是責任到人,要問得合理,讓地方心服口服。』消息稱,按照國土部對9月土地問責規定,即對所轄區域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雖未達到15%的『警戒線』,但後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
『從歷史經驗看,行政命令並不能解決房地產市場的根本問題,閑置地問題也不例外。』昨日,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往往執行不到位或根本不執行,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將問責降到最低。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認為,『從地方政府角度考慮,首先,如果嚴格執行了國家規定,下一次開發商就不會積極出高價買地,進而影響地方政府收入;其次,如果督促開發商加緊開發閑置地,勢必造成開發商的資金鏈逐漸趨緊,從而降價銷售商品房,如此,地方政府的土地同樣不能賣出高價。』
崔新生則指出,可以考慮建立一個涵蓋各方利益的土地儲備基金,同時輔之以行政手段(敦促地方政府上報閑置土地數)和金融手段。
加強調整信號?
『國土資源部的表態其實是繼續強化樓市調控的信號。』尹伯成認為,決策層或許意識到,光靠差別化信貸方法,不能完全達到預期調控效果。
事實上,自今年4月14日新『國十條』政策實施以來,其調控效果便備受爭議。『關鍵是樓價並沒有真正降到老百姓所期望的幅度,因此國家想在土地上「動腦筋」。』尹伯成說。
尹伯成分析稱,如果國家及地方政府堅決執行政策,開發商必然會進行降價舉措,20%左右的降幅可期;但如果地方政府執行力不徹底,房價將很難下調,更大的可能是維持高位震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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