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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程度上,正是權力忙於參與土地開發進程,導致了對違法閑置土地的無能為力。所以,建議在公布閑置土地的同時,也統計一下有多少閑置土地被依法處置。
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上報房地產閑置土地宗數2815宗,面積16.95萬畝。16.95萬畝是個什麼概念?按照2009年全國完成土地開發面積23006萬平方米計算,這些閑置土地足夠開發半年,按照澳門這樣的城市規模計算,夠造三個澳門。
如同莫衷一是的房屋空置率一樣,土地閑置規模一直是個炒得沸沸揚揚的謎。國土資源部這回揭開的謎底,清晰地呈現出一幅奇特的圖景:一方面是地價高企讓普通百姓的住房願景一次次落空,另一方面是大量土地野草叢生無人問津。這幅圖景,生動地勾勒出了一個失靈的畸形房地產市場。
誰該為土地閑置負責?顯然,精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難辭其咎。今年4月中旬樓市調控之前,在財力雄厚的地王們的強力推動下,地價漲幅領跑於房價。這足以讓開發商做出『理性經濟人』的判斷:只囤地不開發更劃算。
如果僅僅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那麼有政府監管,有國土資源部『第5號令』,糾錯機制都可發揮作用。但事實遠非如此簡單。國土資源部的通報指出:各地上報的2815宗閑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讓拆遷難、調整規劃等政府和客觀原因造成閑置的佔六成以上』。也就是說,政府是土地閑置的最大責任方。所謂『政府和客觀原因』無外乎以下幾種:一是土地的一級開發推進困難,導致規劃土地不能實現最後開發;二是雖然通過土地招拍掛制度向開發商轉讓了土地,開發商也確實打算開發,但由於更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計劃,致使土地轉讓作廢,無法按原計劃開發;三是由於市況不好,規劃開發土地往往流拍。
我們相信上述情況有的確實屬於客觀原因,但仍難免讓人懷疑,其中是否存在地方政府與開發商演的苦肉計。畢竟,土地多數並非閑在政府手裡,而是閑在企業手裡,在地方政府對於土地財政的依賴性沒有根本性改變的情況下,對於違規閑置土地的企業行為能有多大約束能力?即使明文規定的政策措施,也可在『政府原因』的保護下安穩過關。很大程度上,正是權力忙於參與土地開發進程,導致了對違法閑置土地的無能為力。
所以,建議在公布閑置土地的同時,也統計一下有多少閑置土地被依法處置。如果對此不下大力氣落實,那麼樓市調控的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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