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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月了,我至少接到了上百個房屋中介的詢問電話,每次我都得耐著性子解釋說房子已經租出去了,租房信息已經過期,不要再給我打電話了,請求他們撤掉這條信息,可是每天還是有很多中介打來電話。更讓人氣憤的是,同一個房屋中介下屬的各個連鎖店會輪番打電話,我想找誰理論這件事都找不到人。』家住南開區的劉先生無奈地對記者說。
房主
遭遇房屋中介軟暴力
前不久,劉先生名下有一套房子要出租,就在順馳不動產、我愛我家等幾個房屋中介登了記。『當時,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員十分熱情,詳細地詢問了房屋的坐落地點、房型、裝修程度等信息,然後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我還特地囑咐過他們,要對我的個人信息保密。』劉先生有些激動地說,房子比較小,很快就租了出去。成交後,他馬上打了一圈電話,通知中介把信息給撤下來。可是順馳不動產的詢問電話卻並沒有停止。
『請問您在某某小區的房子租出去了嗎?我這有個客戶想看房。』一開始我還覺得中介挺負責任的,可能是我沒及時把房子已出租的信息告訴他們,所以要跟我核實清楚。我每次都耐心地跟他們解釋,房子已經租出去了,但不是在順馳租出去的,要求他們把我的信息撤下來。盡管一次次解釋得這麼清楚,但『騷擾電話』還是沒完沒了。更可氣的是,有一次中介的工作人員居然在晚上9點多還騷擾我,打電話問房子是否租出去了。真不知道他們還要核實多少遍纔肯罷休。因為每次對方都不留姓名,現在我想維權都不知道找誰。劉先生苦惱地說:『真後悔把個人信息留給了房屋中介。』
房屋中介
可能是信息更新滯後
怎樣纔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對此,順馳不動產400專線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多次撥打顧客的電話詢問房屋情況,可能是源於信息更新滯後。他們各個連鎖店之間的客戶信息資源是共享的,有時候,在信息更新不及時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顧客還需要找原來登記的門店纔行。
記者調查
九成委托都沒有協議
據調查,劉先生遭遇的個人信息被濫用的情況並不是個案,房屋中介普遍缺乏對顧客個人信息的保護。九成以上的房屋中介在登記房源信息時,只是單方面地對顧客的各種信息進行登記錄入,除此之外,跟顧客之間沒有任何協議或合同約定,來確保顧客的個人信息安全。對於個人信息可能被濫用的擔懮,廣東路附近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會保護顧客個人信息的安全性,不會泄露給任何機構和無關人員。』但是如何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出現問題後中介應承擔哪些責任,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很多房屋中介都是連鎖加盟的業態,各個連鎖店之間的信息可以共享,也就是說,顧客的信息登記上網後,旗下所有的連鎖店都能查到顧客的信息。
業內
肆無忌憚打騷擾電話
房屋信息已過期,為什麼房主還會接到中介這麼多騷擾電話?一位業內人士透露說,不排除工作人員出於認真負責,對信息進行核實。但是大部分工作人員打電話之前可能就已經知道這個信息已經過期,騷擾顧客目的只是為了工作量。有些連鎖店對剛入職的人員會有諸多工作量的要求,比如每天聯系多少客戶,每天要帶多少客戶看房等。但是,有效的出租信息並不多,為了完成每天的工作量,這些新進職員只能瀏覽之前的出租信息。如果一個連鎖店有30個工作人員的話,那麼房主就有可能會接到30個人輪流詢問的電話。
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出於報復心理,因為顧客的房子不是從他們中介成交的,為了報復顧客,他們會把租房的價格定得很低,然後放到網上,這樣會有更多的中介看到信息,然後聯系顧客。總之,連鎖店目前對顧客的個人信息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再加上顧客對這種電話無法制約,也無處投訴維權,因此這種騷擾電話可謂打得是肆無忌憚。
消協
目前尚無明確監管機構
市消協投訴部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在個人信息保護立法上不完善,還沒有明確的監督機構,因此消協也無法受理此類案件。
據統計,在對個人信息被濫用者的調查中,僅有約4%的人投訴過或提起過訴訟。其中,僅有8.1%的人通過投訴或者訴訟獲得救濟或達到目的。由於個人和處理個人信息的機構之間存在信息和財力上的不對等,個人索賠金額與其付出的成本不成比例,因此,很多人對投訴或者訴訟望而卻步,這與監管機構的缺位和監管機制的不健全有著密切的關系。
律師
信息被濫用因立法滯後
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的魏煒律師表示,個人信息被濫用的根源是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滯後。近年的全國兩會上,幾乎每年都有代表或委員建議盡快制訂《個人信息保護法》,從法律上明確國家法律保護的個人信息數據資料范圍、內容,明確掌握公民個人資料機構的責任義務,規定個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開、查詢條件和使用限制,個人信息的正當處理程序以及行政復議、司法訴訟等救濟程序等。實際上,早在2003年,我國就開始組織學者起草《個人信息保護法》;2008年的一則報道稱,《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已呈交國務院,但至今尚未出臺。
新聞
鏈接
誠信指數調查房屋中介誠信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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