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要]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前者歸政府後者歸市場,二者缺一不可、殊途同歸地實現著官方民間『住有所居居有其屋』的共同預期。然而,當下保障房不保障端倪讓我懮心忡忡。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前者歸政府後者歸市場,二者缺一不可、殊途同歸地實現著官方民間『住有所居居有其屋』的共同預期。然而,當下保障房不保障端倪讓我懮心忡忡。
據8月1日《京華時報》報道,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三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不過每平方米每月高達二三十元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
另據8月1日《北京日報》報道,近期大興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保障房項目監督檢查中發現,舊宮三角地B、C區8棟住宅工程出現混凝土試塊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目前工程在施部位為5至9層。《北京晨報》報道稱,因為混凝土不夠硬,舊宮三角地保障房工程被責令停工並暫停網簽預售,這也是住總集團繼西三旗瑞旗家園後,再次在保障房項目上出現『牆脆脆』。
我所謂的保障房不保障還包括,從近年保障性住房建設實踐層面觀照,地方政府總是漫不經心慢慢騰騰。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報告顯示,截至當年8月底僅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的394.9億元,完成率為23.6%。全年國家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需要地方配套1183億元,根本無法落實。
以北京公租房價高說事,其既有悖公租房相關政策精神,游離了保障房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公共保障屬性,失去了對居民的比較優勢和價格引力,又不符合具有普適價值的公租房國際慣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今年6月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的公租房價格要『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這應該是確定公租房價格的基本政策精神,而公租房『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顯然與這一精神南轅北轍。在香港特區,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僅為同地區市場價的25%,解決了近1/3香港市民的住房問題。公租房價高勢必導致居民租不起,居民租不起勢必反逼他們擠到商品房市場上去望房興嘆。
保障房建設質量沒保障,從某種意義上說比公租房價高更可怕。因為後者充其量只是個錢多錢少租得起租不起的問題;前者則不啻於埋下了安全隱患禍根甚至威脅生命的『定時炸彈』,換言之,是個安全不安全何時出事故的人命關天的大問題。至於國家保障房建設計劃不保障,我可以斷言,設若在地方得不到及時到位的落地和落實,所謂『惠民政策』、『利好政策』、『住有所居』、『居有其屋』雲雲,一切的一切都將免談。
要命的是,在新『國十條』房地產調控政策作用下,目下中國房地產正值多方博弈白熱化、『量降價滯』觀望化的相持階段,房價走勢正處於或左拐或右拐或直行的丁字路口。在我看來,鳥矙當下房市現狀,按照新『國十條』、『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調控目的似乎在一些地區已經達到;而按照『十七大』報告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標和2008年《政府工作報告》勾勒的『讓人民安居樂業』住房願景,以及老百姓『買得起房』『租得起房』的基本權利和普遍訴求,顯然還有距離。一個經常學基本常識是,住房總需求決定住房總供給。在總供給一定的情況下,政府保障房與市場商品房此消彼漲,如若前者供需平衡定價合理則能分流剛性需求,進而達到消減後者需求平抑房價的目的;反之,如若前者供需失衡供不應求定價過高,則非但難以達到分流剛性需求平抑房價的目的,而且勢必反逼保障需求回流市場需求,進而導致商品房供不應求再度推高房價。
事實上,近年來中國房地產經過數輪調控洗禮,政界學界業界大抵已然形成如是共同認知:解決房地產調控官方『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與民間『買得起房』『租得起房』的預期齟齪,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既是必由之路又是成功路徑。也就是說,只要各級政府在保障房建設上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讓中央『利好』政策落地,而不是『口惠而實不至』,讓會上紙上嘴上的『惠民』計劃變成老百姓『買得起』『租得起』『敢買敢租』的房子,則勢必藉以剛性需求的轉移分流,逼迫房價在『高處不勝寒』的煎熬中不得不低下高傲的頭顱。
顯然,當下無論是公租房租不起還是保障房『牆脆脆』抑或保障計劃不落實,都會導致百姓保障性住房需求難以實現甚至無法實現。倘若問題不得以及時排解,保障房剛性需求勢必轉向回流商品房需求,進而激發剛性需求過度集中釋放推動房價再度反撲瘋漲,結果可能不僅會葬送本輪調控來之不易的初期成果,甚至還有可能致調控滑向人們預期的相反方向。如是,恐怕對誰都不是吉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