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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貴報刊登《房屋空置數誰來說清楚》一文,筆者認為,空置房有三宗罪。其一,浪費資源。在當前房價過高,公眾飽受蝸居、房奴之苦的情況下,大量房屋空置是對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也是資源分配不公的表現。其二,推高房價。任何一種商品,只要成為炒作對象,就都可能出現價格瘋狂上漲,連大蒜、綠豆也概莫能外。投資投機者為牟取暴利大量購房而又空置,造成虛假的供不應求,最終推動了房價暴漲。其三,綁架民生。一般的投資品由於價格炒高後就會有人拋售,因此總會漲跌互現。而由於房子具有民生屬性,即使炒房者空置房屋、炒高房價、坐等昇值,自住購房者依然不得不買房,於是普通百姓就被『綁架』而為炒房人提供了充分的接盤者,使得這場擊鼓傳花的『賭博』有了相對持久性。
值得欣慰的是,『新國十條』對不合理購房需求進行了精准打擊,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將選擇賣房套現,隨著房價的理性回落,空置房問題也將得以緩解。(天津李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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