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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房管處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為讓更多的困難群眾以較為低廉的價格購買到廉租住房,四川省發改委在日前由省政府批轉的《關於2010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提出,在自願的前提下,政府可與困難群眾共同出資建設廉租住房,按出資比例共享住房權益,目前已在宜賓縣試點。
近幾年來,四川通過建立『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相結合的廉租住房制度,已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問題解決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初,四川省在2009年至2011年的《廉租住房保障規劃》中又進一步提出,爭取用3年時間,再新增解決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難的房源33.6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9.8萬戶,基本解決60餘萬戶困難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
為讓租住廉租房的困難群眾可以較為低廉的價格購買所住廉租房,上述《意見》提出:今年將在部分市(縣)開展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點,即在自願的前提下,政府可與困難群眾共同出資建設廉租住房,按出資比例共享住房權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自願購買承租的廉租住房的,允許其擁有部分或全部產權。實施共有產權制度回收的資金,全部用於廉租住房保障。
這位負責人為此強調,在推進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點中,要優先保證最困難群眾以『租賃』方式享有保障,在『准入』上要嚴格把關,實施廉租住房『共有產權』的供應對象,必須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記者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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