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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國土部公開通報5起違法案件,其中包括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出售集體土地建房案。該案實為借『新農村建設』之名,擅自在租用的集體土地上進行非農業建設,構成了違法佔地事實。違法佔地建設的『小產權房』被強制拆除,開發商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開發商租集體土地建房通報顯示,2004年至2006年期間,北京市懷柔區楊宋鎮『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草根香村』、『梭草莊園』和『北京一彩虹生態種植園』4個佔地238.51畝的項目先後開工建設。其運作方式為,開發商先租賃村集體土地,修建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並圈建圍牆,之後再將土地劃分成若乾塊向社會公開長期出租,承租人自行或委托開發商在租賃土地上建房。2007年3月,雖在懷柔區開展『違法房地產建設專項治理工作』後,停止了建設、銷售,部分項目被強制拆除,但由於清理不徹底、監管不力,2009年初,個別項目又開始建設、銷售。
國土部叫停違法建設2009年10月,國土資源部會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區政府對上述違法用地項目提出了四條處理意見:一是違法建設立即叫停,責令開發商停止對外銷售,並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二是拆除尚未銷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後新建、續建的房屋以及所有圈建的圍牆,對2007年12月30日以前銷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國『小產權房』處理政策出臺後一並處理;三是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待建的,責令退還土地;四是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開發商被追究刑責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後,懷柔區政府責成相關部門對4個項目采取了停水、停電措施,責令開發商停建停售;對2007年『違法房地產建設專項治理工作』後『草根香村』和『北京伍陸風情生態種植園』新(續)建的32套違法建築實施了強制拆除。『北京一彩虹生態種植園』自行拆除了圍牆和一處三合院;對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待建的,楊宋鎮政府已責成有關村經濟合作社與承租人協商解除土地租賃協議。截至7月5日,已解除租賃協議122份,退還土地129.36畝。開發商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懷柔區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的決定,分別給予楊宋鎮原副鎮長王懷秋行政告誡處分,給予楊宋鎮梭草村原黨支部書記?永進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楊宋鎮四季屯村原黨支部書記付志增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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