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日,本報報道了《我市五年內重點解決老舊住宅物業問題》後,很多市民打來電話說,自己所住小區屬老舊散樓住宅,希望能夠組建業主委員會,僱物業公司來美化『家園』。
昨日下午,記者找到打來電話的李女士所住的東三條小區8號樓。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家從來都沒交過物業費,小區裡也沒有物業,所以很希望能與鄰居共同協商找家物業公司來好好管理一下她所生活的小區。但記者在同一棟樓裡卻聽到兩種不同的說法,有的居民說有物業服務,有的居民說根本沒交過物業費,哪來的物業?
沒交過物業費哪來的物業據李女士介紹,他們是東三條小區1995年的回遷戶,一直沒有物業來管理,很希望有個像樣的物業來規范一下小區的環境。『我們沒交過物業費,肯定沒有物業,現在樓道裡也不是天天都有人掃,樓道裡的管道裂了也沒人管,都是自己找人修。要是能有個物業當然好了,每個月交點錢但我們省心啊。』李女士說。
李女士家隔壁的王女士也說,小區裡沒人收物業費,治安也沒人管,要是能有個物業,像新建小區那樣能有個『管家』,何嘗不是好事呢?
有物業管理 掃樓道的很敬業記者從李女士家出來時,碰到了從四樓下來的姓柴的老人,他告訴記者,有人定期掃樓道,而且掃的挺好的。隨後一樓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住戶說,他們有物業管理,沒必要再重新請物業來對小區進行管理。
公產房戶和私產房戶不一樣由於幾戶居民對是否同意『聘請』物業來管理說法不一,為此,記者來到了該小區所屬的東一條社區。
該社區的負責人吳女士說,這幾棟樓都是一九九幾年的回遷戶,面積大概在三十幾平方米到七十幾平方米不等。但由於每戶的家庭經濟狀況不同,有的住戶已經買下產權,屬私產戶,有的住戶沒有買下產權,屬公產戶。而公產戶每年所交的房費中有一部分是交給物業公司的,所以這部分居民在碰到房子質量問題時是有人管的,而私產戶由於房子已歸自己所有,因此每年不被扣除物業費,所以無人管理。正是這樣的差別,讓同住在一棟樓裡的住戶說法不一。
老舊散樓物業三種管理辦法據了解,像這樣情況的老舊散樓我市不在少數。
為了方便市民解決老舊散住宅物業問題,我市在《關於加強『老、舊、散』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對於管理區域較大、房屋比較集中、配套設施相對較好的老區、舊區,由社區組織依法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以業主委員會為實施主體,通過合同(協議)等書面約定,選聘有專業資質的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或將所需服務的內容分別委托專業服務單位提供服務,或組織業主和使用人自行提供服務。
對於單位住宅樓或房屋建築面積較小的物業區域,可由社區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成立由5名至7名成員組成的物業自治委員會,物業自治委員會在社區指導下,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在物業區域內開展以衛生保潔和房屋及設施設備日常維修為主的簡易物業服務。
對產權復雜的住宅區,由社區負責召集房屋管理(產權)單位、直管公有住房單位、業主及使用人代表組成聯席會議,共同協商達成《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確定一家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在社區指導下,物業管理服務單位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負責對住宅進行統一管理服務。(記者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