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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是新加坡政府住房政策的理念核心。在過去50年中,新加坡政府建造了近100萬套公共住房,解決了80%人口的住房問題。
新加坡政府於1960年成立建屋發展局,負責解決公共住房問題,並於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經過近50年的發展,新加坡已形成了以公共住房為主、商品房為輔的房地產市場格局。
新加坡的公共住房即政府組屋,類似於中國的經濟適用房,由政府投資修建並以低價出售或出租。目前,新加坡人口近500萬,全國超過80%的人口居住在組屋。
包括共管公寓等高級公寓和私人住宅在內的商品房則由私人投資修建,價格由市場決定,高出組屋價格很多,購買者主要是高收入者、投資者或外國公民。
負責修建組屋的建屋發展局可以無償得到政府劃撥的土地,但私人房地產開發商必須通過土地批租來有償獲得土地使用權。政府對組屋的開發成本進行嚴格控制,通過優化使用土地、節約設計成本、提高施工效率等手段來降低成本。
政府對購買組屋的條件有明確規定,以確保大多數中低收入人群有房可住。新加坡公民要想購買組屋需滿足的條件有:年齡需在21歲以上,必須組成一個核心家庭,每月家庭總收入不超過8000新元(1美元約合1.38新元),不擁有任何私人產業。2009年,新出售的組屋根據地段和面積不同,每套價格從10萬新元至33萬新元不等,同期新加坡人均月收入約為3600新元。而對於每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小戶型租賃組屋,每月租金不超過300新元。
優惠利率貸款和公積金也是新加坡政府減少購房者壓力的重要手段。建屋發展局為合格家庭提供多達兩次的優惠利率貸款,償還期高達30年。例如2009年10月至12月,抵押貸款利率為2.6%,僅略高於中央公積金局2.5%的浮動利率。購房者可選擇動用公積金存款或現款來支付10%的首期付款和抵押貸款的每月分期付款。此外,政府還給首次購房者和低收入者提供額外購房津貼和雜費回扣。平均而言,新加坡人只需動用薪金的20%來償還組屋貸款。
在日前新加坡舉行世界城市峰會期間,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長馬寶山對新華社記者說,盡管建屋發展局常年出現赤字,其活動經費需由政府補助金填補,『居者有其屋』仍是政府非常重要的一項政策。
馬寶山表示,政府希望增強公民對國家的歸屬感,而讓他們擁有住房則是方法之一。而且新加坡要求男性公民服兵役,政府為他們提供住房,也增加了他們保衛國家的動力。
馬寶山還介紹說,建屋發展局在設計建設組屋時會注意讓每棟樓房包含不同面積的戶型,而且也會有意識地把不同族群的民眾分配到同一個小區,這樣對促進不同收入人群和不同族群民眾之間的和睦相處起到了較好效果。
馬寶山說:『我們希望「居者有其屋」政策能增加新加坡人對國家的歸屬感,讓人們感到這裡就是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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