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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一房產銷售公司在代理房產銷售時,涉嫌用假公章為二套房購房者偽造離婚證、收入證明等,幫助其從銀行獲取首套房房貸優惠,以此提高樓盤的銷售量。
記者近日從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獲悉,該局已將此案確定為刑事案件,並抽調精兵強將,全力偵辦。
售樓處驚現假公章
本月初,武漢有知情人向媒體舉報,東城明珠樓盤漢口循禮門售樓中心私藏公章幫助購房者辦理假證明,以騙貸賣樓。
媒體暗訪查實後報警,武漢警方迅速出警,在該售樓中心一儲藏櫃內,當場查獲了51枚假公章以及大量相關材料。這些假公章中,有戶口專用章、民政局的『婚姻登記專用章』,還有單位『公章』……
售樓中心人員在接受調查時辯稱,公章均是客戶私刻和使用的,當客戶使用完後,他們便將公章收回,由此積累了51枚公章。
警方人士稱,從查獲的公章來看,這些公章主要用於開假的收入證明、婚姻證明等。這些假公章何時開始用,在什麼地方刻制,用了多少次,有多少人用此騙貸等均有待調查。
開發商稱對造假不知情
武漢一網站這樣介紹東城明珠樓盤:東城明珠傲居武漢市陽邏新城陽邏長江大橋畔,項目一、二、三期共2303戶、停車位680個,總建築面積在30萬平米以上。
開發商稱,東城明珠在售樓盤屬整體打包,2008年初便已通過招標委托武漢志聯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獨家代理銷售,開發商不乾涉志聯地產的銷售環節。對於該售樓中心涉嫌幫助購房者向銀行提供虛假材料、以獲取首套房房貸優惠的行為,開發商稱並不知情,且多次對代理商強調,要合法銷售。在曝出假公章案後,開發商當即與志聯公司解除合作協議,目前,該樓盤的所有業務全部暫停,接受相關部門調查。
而武漢志聯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在武漢設了4個售樓中心,代理銷售東城明珠樓盤。2007年起,該公司已銷售住房500餘套,其中循禮門售樓中心銷售100餘套。
銀行停貸甄別購房者信息
目前,武漢志聯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及其下設4個售樓中心均人去樓空。武漢警方已抽調20多名民警成立偵辦專班,對購房者離婚證明、收入證明、戶籍證明等信息,提交權威部門司法逐一進行甄別。
今年4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規定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4月1日以來,東城明珠有40多名業主在建設銀行陽邏開發區支行貸款,總金額為500餘萬元。目前,該行已停止40多名業主的貸款,並對這些業主的貸款資料進行重新審查,該行負責人稱,如果查出有業主作假,該行會按照合同,要求售樓方及時還款。
據了解,已有購買了東城明珠的購房者承認,在申請房貸時,售樓人員幫著做了虛假收入證明。
律師提醒客戶風險最大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武漢分所律師趙學軍認為,售樓部私刻公章涉嫌私刻國家公文印章罪。他解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購房者配合售樓部辦理假離婚、假收入證明和售樓人員共同構成貸款詐騙罪。在趙學軍看來,購房者的風險最大。他解釋說,若購房者參與了偽造證件的行為,就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條,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購房者若以虛假材料向銀行申請貸款,則違反了合同法,銀行可撤銷貸款合同,中止或追回已發放的貸款。而購房者與開發商所簽的購房合同仍然有效,此時,開發商可要求購房者在限定期限內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如無法按規定付款,則開發商可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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