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辰區辰達路一帶秋瑞家園、瑞康家園、瑞寧家園、瑞盈園、瑞益園、紫瑞園等不少經濟適用房小區及商品房小區『寶翠花都』的眾多居民近日遭遇『疑難』:房屋產權證頒發本應值得高興,但其上的面積與當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面積略有出入,而且在交納供熱款時,供熱站按照以前的面積計收,讓這些居民十分不解。
家住北辰區辰達路秋瑞家園的趙女士昨日向本報反映說,2008年1月她家入住該小區,在此前簽訂的住房買賣合同上,房屋建築面積為95.91平方米。近日,有關部門為小區居民頒發房屋產權登記證,但其上的建築面積已經變成了95.31平方米。在申請退還那0.6平方米房款的同時,為獲得優惠點,趙女士又來到管界的供熱站交納供熱款,但供熱站工作人員明確告訴她,還是按照以前的供熱面積交費,並不能減去那0.6平方米,這讓趙女士十分不解。
為此,記者采訪了該小區所屬的紅橋區吳咀供熱站,該站一負責人表示,趙女士的遭遇具有普遍性。目前,除秋瑞家園外,鄰近的瑞康家園、瑞寧家園、瑞盈園、瑞益園、紫瑞園等不少經濟適用房小區及商品房小區『寶翠花都』的眾多居民,都在辦理房產證中因建築面積『微調』而遇到了這個疑惑。需要說明的是,住房的建築面積和供熱面積的計算方法並不相同,供熱面積應算到外牆皮,如與鄰居有公共牆則各計一半,如沒有則將牆體面積全部計入自家供熱面積中。另外,未設暖氣片的地方如陽臺等都不計入供熱面積。正因如此,供熱面積和建築面積並不相同。他們向居民收取供熱款所依照的供熱面積,是依據開發商提供的竣工圖紙精確計算出來的,而居民房屋建築面積的微調,一般都是公攤面積出現誤差而導致的,兩者不是一回事,不能等同。目前,他們正在一一耐心向居民們解釋,爭取獲得大家的『諒解』。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