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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分隔成12個『格子間』,裝上11臺空調……位於龍華路龍兆苑小區23號樓103室的這套群租房,一直是居民們的一塊心病。眼看天氣漸熱,空調外機的噪聲不斷,比鄰而居的住戶苦不堪言。而房東非但對物業發出的整改通知視而不見,在被鄰居告上法院敗訴後,還拒不執行生效判決。
近日,徐匯區法院執行庭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依法拆除了涉案房屋外牆的7臺空調室外機,還周邊居民一個寧靜的夏天。
出租12個『格子間』
兩年前,孟女士買下龍兆苑小區這套三室兩廳的房子,裝修後陸續將分隔好的12個『格子間』出租。其中最大的房間月租1200元,一間廁所改裝的房間也收取800元。這套房子最多時住過20來個人,由於物業公司對門禁卡的發放數量有限制,一些沒卡的房客索性靠爬窗進出大樓。
應該安裝多少空調
與這套房子一層之隔的陳先生家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他一紙訴狀遞到法院,以排除妨礙為由將孟女士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拆除天井內的玻璃棚及外牆上的7臺空調外機,並賠償經濟損失467.61元。
對此,孟女士稱,當初購房時開發商並未規定可以安裝多少臺空調,這些空調對陳先生沒有影響;玻璃棚沒有超出房屋層高,因此也與陳先生無關。
法院認為,孟女士的玻璃房客觀上對陳先生的居住安全和日常正常生活帶來了影響。至於室外空調機,雖無規定限制住戶的外牆上可以安裝多少臺空調外機,但按照一般常理,至多每個房間擁有一臺空調外機,現孟女士為了房屋群租,安裝了多達11臺空調外機,空調使用勢必對本樓其他業主的生活質量帶來不利影響。據此判決孟女士拆除玻璃棚和外牆上的7臺空調室外機。
強制拆除眾人叫好
法院判決後,孟女士沒有自覺履行。執行法官蔡勇剛多次嘗試與她聯系,但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法院隨後兩次傳喚、一次公告,但孟女士始終沒有現身。
執行當天,小區居民紛紛聚到23號樓前表示支持。小區居委會主任說:『這兩年來,這套房屋把整幢大樓搞得「雞犬不寧」。房管部門、消防、公安都來過,但因沒有執法依據,效果並不理想。現在法院強制執行,拆除空調外機和玻璃房,說明法律是管用的。』
據了解,目前有關群租引發的糾紛訴諸法律,多是業主以相鄰糾紛、排除妨礙為案由,狀告群租房房東,訴求只是類似拆除空調及其他妨礙鄰居正常生活設施之類,還沒辦法約束房東本身的群租行為。有關人士建議,根據現狀,在執法主體尚無法明確的情況下,消防、供電、公安、房管部門要聯合執法,並成常態化。另外,業主可通過業主大會補充、完善業主公約,對群租房房東進行約束。如果群租房房東一意孤行,業委會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訴訟。
鑒於被執行人孟女士經法院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庭,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對其作出罰款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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