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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鑰匙未入住,空置期物業管理費到底怎麼交?眾多業主關心的問題終於有了『說法』。
在昨日閉幕的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獲表決通過。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等各方關注的熱點話題有了答案。
據了解,獲通過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與此前的《條例(草案修改三稿)》相比,作了13處修改。主要涉及房屋交付後未入住的物業費的減交、業主大會投票計算規則、物業管理模式等問題。
針對廣大業主關心的房屋交付使用前後物業服務費用問題,《條例》規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從交房之日算起,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物業,按70%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一年後,無論是否入住,均須全額繳納物業費。
據悉,該條例將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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