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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民盟江蘇省委提出了一種全新的『公共租賃住房』概念:只要無房,不限收入均可承租;租住期間如另購房,必須退出;而最特別的是,付滿40年租金,產權就歸承租人了。對此,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曹景行作如下點評。
曹景行:最近各地都在設計當地公租房政策,江蘇省委提出的建議是,新型公租房付滿40年房租,產權就歸你了。提出這個建議是要穩住那些沒有條件買房子但是又沒有條件得到廉租房或者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夾心階層,付滿40年房租就可以得到產權,無非是要使這些公租房的所有者不必再去購買新的房子。但是這種做法從公租房的臨時性上實際是有衝突的,因為現在公租房是屬於保障住房中的一種,動用的主要是公共資源,建設房子屬於某種臨時過渡性的,面積不會太大,這樣的房子經過40年的租借之後,即使產權歸了租借者所有,實際未必有多少市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