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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劉女士:最近,我和丈夫在桃園南路看中一套二手房,各方面都比較滿意,價錢也已經談好了。但這兩天,雙方又因為二手房過戶時產生的相關費用該由誰出起了爭執。我想諮詢下,相關部門有沒有規定,這筆錢究竟該由誰交?
小安幫問:就此問題,記者諮詢了太原市房地局房產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硬性規定,明確這筆費用由賣方或買方支付。據了解,二手房交易時,每套房子要繳納登記費80元,每平方米要交6元的交易費,再加上相關稅費和房屋維修基金,產生的費用不是一個小數字。工作人員建議,在簽訂二手房交易合同前,買賣雙方最好能明確這筆錢由誰來出,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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