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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在蓉城舉行的『統籌城鄉發展成都論壇』上,多位與會官員和專家論及在統籌城鄉發展背景下的農村土地產權改革問題,提出了理論建議及可操作手段。
2008年以來,成都市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在全國率先開展農村產權確權頒證工作。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說,這項工作對於深化農村市場化改革,促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將具有重大意義。
會上,不少官員和專家認為,統籌城鄉發展亟需破解農村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性問題。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孔涇源說,在中國的土地關系財富關系上,從歷史到今天,尚未破解的問題,就是軟弱的財權,尤其是農村生產要素的財權軟弱性問題。
成都出臺的《成都市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總體方案》及配套辦法,促進農村產權直接向金融機構質押、抵押融資。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認為,成都的農村土地產權改革將宅基地基本物權化。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長任玉嶺也說,有了資金,農民自然會變富。成都城鄉差距變成2.6比1,是因為農民可以拿住宅去貸款。
蔡繼明還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促進農村生產要素流動的辦法。他說,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無論是集體土地,還是城市的土地,應該做到同地同權同價。用宅基地、公共設施建設用地、鄉鎮企業建設用地等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所建房屋,產權應該合法化。這樣將使宅基地、建設用地、承包地等全部流轉起來。而達到這樣的效果只需取消《土地管理法》中『城市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這一條。(劉賢劉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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