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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6月5日電(記者梁娟、石志勇)廉租房,當然是用來租的。然而,陝西嵐皋縣首批廉租房建成後卻『搖身一變』,成了對外出售的住房。這一消息,給那些正在夢想通過低廉的月租來解決住房問題的人們當頭一擊。
相對於經濟適用房而言,廉租房的服務對象收入更低、更需要國家輔助和政策傾斜。而陝西嵐皋縣將280套廉租房進行銷售,1250元每平方米的均價雖然只有周圍商品房價格的一半,出售對象也還是低收入人群,但是2萬至3萬元的首付和6萬至10萬元的房價,仍然令依靠政府救濟生活的低保戶和一些低收入家庭無力承擔,剝奪了部分困難群眾最現實、最緊迫的住房需求。
廉租房出售,實質上就是『念』歪了國家建設廉租房的惠民政策『經』。國家對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兩限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有著明確的分工和定位,以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的需求。不管是將經適房出租,還是將廉租房出售,都違背了建設初衷,損害了本應保障的那部分群眾利益。
通俗地講,買得起或者能夠有機會買上經濟適用房的不想也不該來申請廉租房。如果廉租房都建設一批賣掉一批,那麼建再多的廉租房也『無房出租』;如果房子賣不掉,群眾買不起,那麼空置的廉租房不僅失去了意義,還浪費財力物力。總之,最後的結果就是把最困難的那部分人『擠出』廉租房的保障范圍。
各級政府在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資和建設力度的同時,應嚴格遵照中央有關建設規范和分配原則,保障群眾利益在分配環節不被損害。解決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住房難問題,是政府的重要責任,也是衡量有關部門群眾意識和服務水平的重要標准。有關部門要切實予以重視,絕不能想租就租,想賣就賣,把中央惠民的廉租房政策弄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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