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在全省地名清理整頓工作督導檢查中,進一步對我市地名清理整頓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嚴格按照《石家莊市地名清理整頓工作實施方案》抓好落實。
為了避免因地名不標准不規范而造成居民落戶困難,以及通郵通信辦理受阻等問題發生,特提醒廣大市民,今後在購買住宅時除對住宅區的建設、銷售合法與否進行了解外,還要查看此居住區名稱是否經市政府正式批准命名、以及宣傳使用名稱是否與標准地名一致、是否有標准門樓牌,以避免地名不標准而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石家莊市新建住宅區居民落戶管理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分別規定:居民住宅區、樓、院居民辦理落戶的基本條件是:住宅區所處地理位置有經區劃地名辦公室正式命名的街道名稱和門樓牌號、具有明確歸屬管理的居委會、居民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的相關材料;各級區劃地名辦公室負責受理居民住宅區的規范命名、門樓(單元、戶)牌的確定和編制。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