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得知自己是第三個轉手租戶,昨日,面對真正的房東陳濤,漢川籍在漢正街做生意的小伙高春華哭笑不得:『以後租房子時,我一定要看看對方的房產證!』
今年3月,高春華在漢正街看到一則廣告:礄口星火路36號4號樓23樓一60多平方房子招租。他與對方胡先生聯系,得知其也是租戶,房東是黃小姐。胡先生說:『我還有半年時間,你付5000元租金,還有1000元押金,今年9月9日到期!』
由於急需房子,高春華支付6000元後,他拿到了胡先生當初與黃小姐的租房合同。盡管協議中有一條『未經甲方(房東)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但高春華並沒在意。
昨日,突然一位男子找到高春華:『你怎麼住在我家,我不認識你!』原來,這位男子陳濤纔是真正房東。由於房子漏水,樓下住戶通過物業將陳濤找來。
高春華迅速與黃小姐聯系,纔得知這是一個連環租的房子:陳濤將房子租給黃小姐,黃小姐將房子租給胡先生,胡先生又將房子租給高春華。高春華只好自認倒霉,不僅沒拿到一分錢退款,還被迫月底搬出這套房子。
對此,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萬雄指出,市民在租房時一定要看房產證,並與真正房東簽合同。(記者胡義華實習生餘蕙)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