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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對辦理過程有所了解,小許上網查閱了相關資料。但是一些資料顯示,個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可能被視為銷售,要征收5%的營業稅,受贈人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小許粗略一算,大約需要交5萬餘元的稅款。小許困惑了,如果是這樣的政策,不知道該不該把住房辦在自己的名下。
為了解答小許的問題,記者采訪省地稅局相關部門獲悉:目前,根據《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乾免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父母無償贈與子女的房產,受贈人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其房產稅也免征營業稅。但按照《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予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小許要繳納房價3%的契稅6000元及房價0.5?的印花稅100元。因此,小許只需繳納6100元的稅款便可順利得到父母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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