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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公布消息:海南省查處圈佔土地達7400多畝,累計違法用地約8900畝,同時追繳土拖欠的土地價款達到了42億元。
海南省重拳出擊開發商囤地、捂盤行為,嚴厲監管土地市場。自今年三月起,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打擊重點鎖定『以租代征』、『私買私賣』集體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
5月,海南新政要求對已出讓土地,未按規定的開發期限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置,依照規定應無償收回的,堅決予以收回。在規定時間內,投資額未達到開發投資總額25%的,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嚴禁轉讓、聯營合作、作價出資(入股)和抵押。
而在開發商捂盤上,則要求實行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以及合同注銷備案制度。
本次查處主要集中是清理、查處非法批地行為;不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條件使用土地的行為; 『以租代征』土地違法行為;非法買賣或變相買賣農村集體土地(包括宅基地)的違法行為;擅自使用國有劃撥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五種違法用地行為。
從2006年以來,海南國土環境資源廳查處了圈佔土地項目用地5個,面積7421.2畝;全省18個市縣共查出違法用地項目118個,累計違法用地8937.19畝,其中耕地298.29畝,基本農田44.09畝。其中清理拖欠土地價款的金額達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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