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3時46分報道,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預計於本月底起征求社會意見,經濟適用房試點區有望於6月開展第一輪搖號,經濟適用房試點下半年將在全市推開,並將放寬公共租賃住房的准入標准。
據了解,《意見》分五大部分,其核心是房源籌措、供應管理和租賃管理這三方面,其出臺目的是『為了有效解決本市青年職工、引進人纔和來滬務工人員及其他城市常住人口的階段性居住困難』。
《意見》列出了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四項准入條件: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證和持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2、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等於)15平方米;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意見》明確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雙方應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2年,合同到期仍需租賃的,運營機構應重新對承租人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續簽定,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單位集體租賃的,出租人應與用人單位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經濟適用房目前在徐匯、閔行兩個試點區推行,兩區已有2419戶申請家庭通過戶籍年限和住房面積核查,目前正由民政部門進行經濟狀況核對。如果申請人通過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偽造證明等方法騙購經適房,已申請的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違規者將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不僅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各類保障性住房,還將記錄其不良信用,納入上海市個人聯合征信系統。在規定時限內『合格』登記的申請家庭,將采取公開搖號的方式,通過計算機程序進行搖號排序,建立輪候名冊,每個申請家庭將取得一個輪候序號。(記者梁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