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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想辦完貸款就復婚,可現在家沒了,房子還有什麼用?』今年30歲的林小姐說起離婚買房的事,不由百感交集。
祖籍黑龍江的林小姐在2006年找到了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男友貸款在南三環買下一套60平方米的一居室後,兩人跨入婚姻殿堂。但沒過多久,林小姐就發現小區鄰居魚龍混雜,林小姐起了換房的心思。
林小姐很快把房賣掉,在另一個小區裡租了一套房,『當時想拿著房款看好房子就出手,但是2007年房價暴漲,手裡幾十萬根本買不起,拖著拖著就到2009年了。』眼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林小姐終於看好一個期房項目。
『之前銷售人員說好首付只要兩成,到樓盤封頂簽約的時候剛好趕上樓市新政,我丈夫因為有貸款記錄,銀行要求四成的首付。200萬的房子,提高兩成首付就意味著要多交40多萬啊。』這個過程中,林小姐開始失眠,抱怨丈夫消極面對,借錢也借不來。無奈之下,林小姐決定與丈夫假離婚,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可享受首套住房的優惠條件。
『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從銀行貸到款,房子的事情終於有了結果。』經歷了這麼多變化,林小姐夫妻雙方對彼此都很失望,先生嫌林小姐太現實,林小姐則埋怨先生沒本事。原本兩人商量貸到款就復婚,但如今雙方都沒有再去領證的熱情,兩人是真離婚了。
畫外音
二套貸款首付提高,一定程度上『誤傷』了改善型需求。為了享受首套房待遇,世面上假離婚的案例時有發生。熒燦地產顧辰天接受采訪時表示,大部分確實是為了買房而采取的無奈之策,『多數是假離婚,不過弄假成真的也有,實在很遺憾。』
據記者了解,盡管目前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核定二套房以家庭為單位,但是如果一方是外地人,戶口本身就沒有跟對方在一起,離婚了的話一方貸款還算首套,但是如果雙方戶口在一起,離婚的話,其中一方的戶口要遷出該房屋纔能被算作是離婚。這樣一來『動靜就更大』,而且可能給婚姻關系帶來陰影,為了房子真的值得嗎?
本報記者姚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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