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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07時18分報道,『酒店式公寓』、『LOFT』、『精裝小戶型』,這些聽上去很『炫』的名字頻頻出現在樓盤廣告裡,但脫去華麗的外衣,它們的真實身份卻是——『商業用地』改為住宅銷售。從6月1日起,這樣的房子在北京,不讓賣了。
北京市住建委、發改委、規劃委、國土局四部門聯合發文,緊急叫停酒店公寓銷售。今年5月31日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增量酒店項目一律禁止分層、分單元銷售。
此類樓盤有一些共性特征:比如,往往使用『酒店』等商用名目建築立項,等銷售之時再搖身一變,『商改住』分層分戶出售,甚至不少爛尾樓也紛紛改頭換面。
再比如: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短於一般70年的住宅用地,而是40或50年。除此之外,它們和普通住宅到底有什麼區別?恐怕只有住戶和賣房者說得清楚,我們來了解一下。
被采訪者A:當時就是為了投資,當時開盤價一萬多,然後通過算一個50年的收益比,比較合適,這個房子是一個精裝修的小戶型酒店式公寓,完全是根據酒店那種規劃來做的,基本上都是短租當時買的時候就50多萬,在北京這邊租房子如果說20年能收回成本的話是一個非常合適的租售比,這個房子一個月能租到1700到2100,20年40多萬,就完全可以把房子給收回來了。
被采訪者B:我原來買那個房子的時候,不知道是酒店公寓,總價比較低,因為房子面積小,沒有廚房,跟酒店一樣,都是用電,沒有燃氣管道,采暖也是用電,沒有煤氣也沒有集中供暖。
被采訪者C:一般自己住的話,買的很少,昇值沒有住宅快,第一是產權比較短,第二公寓式住的話,中國人接受的不是很多,電磁爐,沒有煤氣,比較小,價錢比較低,一般的話有一個過渡房,年輕一點的錢少,第二戶型小,第三物業環境好一些,因為是公寓式的,不然的話能低幾千塊錢,物業費一般55塊錢,電費一塊,都商用的。
20日晚,《新聞縱橫》值班編輯撥通了北京幾家酒店式公寓售樓處的電話,其中大部分都已經售罄,對於政府新規,這些已經建成的樓盤幾乎不受影響。
記者:咱們這邊LOFT還有賣的嗎?
售房者:我們這兒已經沒房子了,都賣完了,你買這種房子估計夠嗆,因為沒有了。不是不能賣,以後拿地不允許上邊住了,拿到銷售許可證的可以還在賣,沒有銷售許可證就不能再賣了。
到底是什麼造就了酒店式公寓銷售的火爆?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副主任況偉大教授分析說,市場的需求和執法力度的欠缺是推動酒店式公寓出售混亂的兩大原因。
況偉大:一個原因就是市場的需求,必要的反映,住宅用地的話,隨著人口收入提高受的影響比較大,而商業用地的話就是受就業、宏觀經濟形勢,經濟發展速度還有失業方面的影響比較大。第二個方面的原因就是不同的地方在這方面,在商業用地這方面,住宅用地的過程中,它的執法的力度,懲罰的力度,同各地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