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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同質樓盤有的標價1.5萬元/平方米,有的標價1.8-2.1萬元/平方米———
新政後,樓市到底如何?房價是停漲了還是開始下行?購房人是觀望了還是准備抄底?或許,望京、通州、大興、亦莊、房山等這些4月15日新政出臺前上漲較快地區,眼下的現狀能說明一點什麼。記者為此分區探訪這些區域,看新政下這些區域樓市現狀如何。
樓市新政調查·房山站
在記者昨天對房山的走訪中了解到,房山在售或者即將新推的新盤和地塊基本沿著輕軌房山線及其未來西延線——燕房線布局,只是遠近不同而已。
記者發現,該地區在售老樓盤仍舊堅守原價,沒有出現降價現象,而新開盤樓盤或者新推出樓座的樓盤則降低了原先的預期『低價』開盤。從整體看,房山樓市均價在1.1萬元到1.5萬元每平方米之間,房價要比同樣是郊區的通州少些水分。
-新盤『低價』開
老盤價格依然堅挺
在去房山之前,就聽業內人士講過,長陽新開盤不久的某項目以低於預期銷售價不少的價格開盤。走進該樓盤售樓處,所見到的購房人是記者近期走訪望京、來廣營、通州以及其他區域以來,見過的購房人最多的一個樓盤,約有五組購房人在洽談區。
銷售人員告訴記者,『1.3萬元/平方米的均價已經是這個區域內最低的了,比在售的某項目每平方米要便宜三四千元。』降低預期開盤銷售的還有其他幾個新樓盤或者新推出後期的老樓盤。『我們本來的價格肯定是要超過1.5萬元/平方米的,現在均價纔1.5萬元/平方米,已經很便宜了,所以不會降價。』另一家樓盤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
相比這些『低價』開盤且鮮有促銷的新盤外,房山地區在售老項目價格依然不菲。規模達百萬平方米的一樓盤還有最後300多套房子在售,板樓售價達1.6到1.8萬元/平方米。閆村的一項目最後三棟半樓中,板樓賣到了2.2萬元/平方米,高層均價也達到了1.5萬元/平方米,而與其相隔不遠的樂活城,板樓售價也達1.5萬元/平方米。
綜合房山在售樓盤的整體情況,基本上能代表房山樓市的新開樓盤以及還有較多樓房沒有賣的老樓盤已止漲『低價』賣房,1.1萬元-1.5萬元/平方米的售價雖相比房山區域現狀也已不低,但有輕軌以及『南城開發』等利好消息的支橕,業內人士認為下降的空間不大。
-『低價』新盤
用價差『捂盤』惜售
昨天的走訪顯示,雖然房山區新盤已降低利潤預期『低價』開盤,但對今年年底通車的輕軌房山線給房山樓市帶來的昇值,開發商似乎沒有打算放棄,一些樓盤甚至不惜用價差『捂盤惜售』,期待賣個好價錢。
中午12點多鍾,記者在房山線良鄉大學西站附近的某項目售樓處碰到了購房人楊女士夫婦,她告訴記者,『以為現在樓市已經降價了,纔趕緊出來看房,但你看看,不但沒有降,他們還不開盤,等著漲價。』原來,她看好了某項目的31號樓和33號樓,但售樓人員告訴他們,正在預售的有其他幾棟房子,如果一定要買31號樓和33號樓也行,但是售價就不是均價1.5萬元/平方米了。
記者也向售樓人員提出要買正在預售的幾棟樓往裡、位於小區中心位置、景觀相對更好的31號樓和33號樓,接待記者的售樓人員李小姐也表示,『可以買,但價格不一樣,不合算』。她拿出了31號樓和33號樓的公示展板,上面的單價標的是1.8-2.1萬元/平方米,與此前售樓人員介紹的在售的另幾棟樓1.5萬元/平方米的均價相差甚遠。『您要買可以,但就得是我們公示的這個價格。』售樓人員反復強調。
『這是一種銷控方法,把好的房源通過高價「捂」起來,等著未來賣個高價。因為根據市住建委的新規定,拿新預售證必須把施工許可證范圍內的樓座都一次性拿出來銷售,想要把好的房子「捂住賣好價」,只有通過這樣做,既做到了主管部門要求的,又「捂住」了好房子。就像那位銷售人員說的那樣,你要買可以啊,高價。』一位業內知名開發商告訴記者其中的『玄機』。
-售樓處和銀行
為防止糾紛提高首付
『和我們合作的銀行就是這麼規定的,首套房也必須是首付50%。』昨天下午3點多,某售樓處內,銷售人員如是告訴一位購房人。業內人士認為,這是新政下出現的一種新現象,既有『銀行和開發商為了防止購房人辦不下房貸出現糾紛而不得不采取的防范新做法』,也不排除新政下部分開發商為了盡量多回籠現金流而采取的應對措施。
購房人聶小姐告訴記者,在諮詢貸款政策時得到了一個意外的回答,即首付也得50%。當記者和銷售人員辯解『這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該銷售人員說,『和我們合作的銀行就是這麼規定的,首付也必須是50%,而且還要提供醫保、工資流水單、稅收證明等』。
銷售人員介紹,和他們合作的是興業銀行,並給了一個諮詢電話。聶女士撥通該電話後,受理她電話諮詢的興業銀行潘小姐說,『首套房的首付提高到50%,是為了防止萬一到時候房貸辦不下來,但購房合同卻簽了,購房人會因此要補交首付,如果因此不買房了,就必須按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這樣就會起糾紛。』她強調,新政後,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事情。
同樣是房山地區開發商的王先生卻不這麼認為。在他看來,『老樓盤最後300多套房子已沒什麼壓力,不愁賣,因此新政下能成交一套,就多回籠點資金;購房人不接受,就不賣,無所謂。』
對此,中原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傑認為,確實存在潘小姐所說的問題。『新政下,二套房和多套房的認定細則並沒有出臺,很多購房人在做按揭時往往隱瞞此前已經購房的事實,虛報是首套——他們總認為銀行或者市住建委權屬系統查不出來。但一旦查出來,就不能按首付三成辦理按揭,就面臨或者買房人補首付款,或者買房人會因此退房的境況,但如果退房,合同卻已簽,違約責任的落實就很容易出糾紛。』也正是如此,業內人士呼吁,有關方面應盡快出臺細則,規范新政下的房貸。(餘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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