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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寧河縣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寧(掛)2010-03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寧河縣蘆臺鎮商業道西側,其四至為:東至蘆臺鎮商業道,南至蘆豐商廈北小馬路,西至通順道商業步行街,北至蘆臺鎮光明路(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現狀場清地平。
該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水域、供電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商業金融業,出讓土地面積14881.92平方米,商業金融業建築面積不大於14000平方米,居住建築面積不大於67000平方米(建築面積中含陽臺、閣樓及配套公建);建築密度不大於42%;商業金融業用地綠地率不小於35%,居住用地綠地率不小於40% 。
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積所佔比重應大於總住宅建築面積的70% 。
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並於合同簽訂之日起42個月內竣工。
該地塊掛牌成交後,未經出讓人批准不得將地塊整體或分割轉讓、轉租且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及用途。
該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商業金融業40年、居住70年,起始價為4019萬元(不含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出讓地塊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寧河縣的,地塊成交後30日內在寧河縣注冊新公司並由新公司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154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為2010年5月28日17:0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5月31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9日,自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5月19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購買掛牌文件。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自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2日15:00(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為准。
九、聯系方式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22)23195961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寧河縣國土資源分局
聯系人:馮女士 聯系電話:(022)69118651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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