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果政策得以不折不扣的執行,『京十二條』將對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大有裨益。同時,既打擊炒房和投機性購房行為,又不誤傷公眾基本住房需求,這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平衡術。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樓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自本月1日起,購房人在網上簽約前應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違規新購買第二套者將無法辦理房產證。
北京是『國十條』出臺後,全國大城市中首個公布地方樓市新政的城市,首善之舉,意義不凡。縱觀北京樓市新政『京十二條』,口子比『國十條』堵得更實,手腕比『國十條』更硬。『國十條』不過規定『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而已,北京乾脆一步到位,關緊大門,斷了後路。毫無疑義,如果政策得以不折不扣的執行,它的調控力度與效果顯然比『國十條』更彰著,對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從而抑制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局面,平息公眾對房價的怨懟是大有裨益的。『五一』小長假,北京樓市寒風陣陣,便是此次調控的直接反應。
既要精准打擊,打擊炒房和投機性購房行為,又不能誤傷公眾基本住房需求,這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平衡術。忽視公眾的基本需求,把孩子與髒水一起倒掉的結局不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初衷。以此標准鑒之,北京市在非常時期出臺的非常手段,存在著無可掩蔽的硬傷,容易對百姓造成『誤傷』。之一,它把公眾由於新購住房面積較小或者陳舊等原因無法滿足住房需求,想再買一套普通住房的改善性需求拒之門外。把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需求也一刀切掉,似乎也有些不近情理。之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購房貸款也被叫停,則帶有明顯的傾向性,有悖市場經濟的平等原則。市場經濟傾向於市場主體享有相同的權利、遵循相同的規則、承擔相同的責任。
『京十二條』的硬傷還表現在可規避性。某些人雖然缺乏創新精神,但打擦邊球、鑽空子的智商還是非常驚人的。央行出臺『認房不認貸』的二套房貸界定標准後,社會上就出現了大量規避行為,如假離婚,夫妻倆『一分為二』,各自成『家』,分開借貸,相關政策瞬間掌心化雪。每個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房的新政,同樣遭遇『家庭』的定義困境,有漏洞自然就會有『機會』,監管難度與成本可想而知。我們認為,市場調控應該偏向於運用市場手段。應該說,『國十條』對二套房、三套房的貸款進行差別式對待,沒有違背市場經濟要旨,只要你願意接受相關條款,願意付出被調控的成本,你也可以買二套、三套房。而北京動用行政手段一刀切,新購第二套房不准辦理房產證,這種硬政策能行多遠,尚有待觀察。隨著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進一步深入,相信各地都將步北京之後出臺調控新政。地方在出臺新政之前,應先明了調控的初衷與指向,找准目標之後再開火,避免密集炮火造成不必要的誤傷。對於房地產,應該對市場進行細分,甄別什麼行為是應該制止、可置之不理、應該鼓勵的,在此基礎上再出臺政策方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打擊炒房行為,除了把好房貸關,不妨在交易環節多做文章,多下工夫。簡言之,讓炒賣者微利可圖,甚至無利可圖,問題自可迎刃而解。(練洪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