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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價處於懸疑狀態的時候,絕大多數有購房需求的人會選擇收手觀望。在此過程中,再強的『剛需』也敵不過傾家蕩產的危險。不少急需住房的人又感受到了強勢的『買不如租』的引導,於是租房成為越來越多的人的選擇。
房價高企,房租不可能越走越低,不少人在離譜的房租面前喪失了幸福感。特別是那些收入不穩定、在京尚沒有落腳之地的單身人士,只見物價上漲,不見收入增加,又必須解決衣食住行的問題,所以,群租成了惟一可行的選擇。群租會帶來相應的問題,比如房屋結構的私自變更等等安全隱患,比如治安方面的種種負面結果。
針對群租住房帶來的治安、安全等問題,北京市擬規定,合伙群租住房人均面積至少10平方米。日前,北京市法制辦就北京市修改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
但說來說去,群租房帶來的各種問題,其實根源還是在於高房價。現在,政府大力建設保障性住房,讓本市的大量低收入家庭有了安居樂業的希望。可是,眾所周知的是,居住在這個城市裡的很多人,並沒有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資格,也沒有經濟實力購買商品房。於是,自然而然地,租住商品房就成了惟一的出路。可以設想一下,在當下的房價之下,投資人花幾百萬元購置商品房用於出租的話,房租是否能穩定在一個超低收入人群能夠接受的水平上?既然買不起也租不起,那麼,大家縮小自己的生存空間,共同承擔經濟壓力就成了必然之路。因此,光是出臺政策控制群租房的面積,可能會使一部分人失去相對穩定的低成本居所。這種後果所導致的治安、安全問題,不知有關部門是不是已經拿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中國人在特定條件下的選擇。特別是,現如今許多事情都有可能形成一種民不舉官不究的局面。如果單純要求人均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米,那麼,120平方米的房子隔成12間出租也就完全可以成為一種擦邊球,陽臺、廚衛等位置還是會變成某些人的棲身之地。特別是,政府部門能不能對群租條件進行實地調查?是采取入戶丈量的辦法呢,還是用登記、采樣等辦法來進行數據分析?這些辦法有沒有可行性?
最理想的狀態,其實還是房價能夠理性下降,購房成本低了,業主資金壓力小了,房屋租金也就自然而然會有所回落。在收入不變的前提下,房租壓力小了,選擇蝸居的人一定會大量減少。畢竟,人的生存有最基本的空間要求,有經濟實力住在居室裡的人,多半不會選擇住到廁所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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