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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新國十條』,創造良好的房地產行業發展環境,天津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天津環渤海房地產商會近日出臺並實施會員企業行業自律公約,其屬下近百家會員企業是公約的執行者。據介紹,這是天津房地產行業的第一部行業自律公約。
公約規定,從源頭上維護房地產價格平穩,做到不炒地、不囤地、不閑置土地、不哄抬地價、不拍『地王』。倡導誠信經營,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公開銷售、明碼標價、不捂盤惜售、不囤積房源、不哄抬房價。房地產企業必須按規定證照齊全,不得掛靠、借用和轉讓資質證書和工商執照,不得越級開發與經營。房屋交付使用後出現的質量問題在保修期限內應及時進行維修。今後,對於違反公約的行為,天津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天津環渤海房地產商會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惡劣的,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實施行業制裁。
據天津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天津環渤海房地產商會會長李德福介紹,公約實施有利於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地產企業界共築信用的良好氛圍,引導同行業誠信觀念和信用體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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