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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最新發布的一季度經濟數據顯示,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0.1%,高於去年同期8.5個百分點,而反映物價水平的CPI數值同比只上漲2.9%。伴隨樓市價格上漲,最能反映物價水平的CPI統計為什麼沒把房價納入,成為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昨日,記者就今年一季度統計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房價等熱點話題采訪了市統計局相關統計專家。
統計專家表示,從價格統計工作看,計算中不把房價納入的理由有3點。其一,通行的國際標准,如聯合國統計局向各個成員國推薦的方法,一般把住房列入固定資本形成范疇,即投資產品,不計算在CPI中;其二,居民購房的花費,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而按照房屋使用70年算,購買的房子是逐年逐月使用的,因此在購買和消費的時間上存在嚴重脫節,而CPI統計是按月調查即期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化,房價不符合統計要求;其三,不可能編制一個萬能的價格指數,可以把所有商品價格反映出來。
其實,在CPI中已經統計了城鄉居民的居住類消費。調查項目包括:建房及裝修材料,如木材、水泥、磚瓦砂石、電料、油漆等;租房費用,主要是公房和私房的房租;水、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炭花費;自有住房的房貸利率、物業費、各種房屋維修費用等。
目前,本市CPI統計中包括8大類商品,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和維修、醫療保健、交通通訊、娛樂教育、居住。根據抽樣選出近1500戶居民家庭,進行經常性的定期調查。記者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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