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請怪現狀:多名政府機構人員和住豪宅者通過保障房初審
既非完全市場化、又非完全政府保障、性質略帶模糊的經濟適用房,自推出之後便爭議不斷。尤其是去年一些城市出現違規搖號、出租、棄購等現象後,社會各界對經濟適用房的存廢之爭愈演激烈,一些專家學者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記者在河北省邢臺市采訪時了解到,針對經適房實施過程中的種種詬病,這個市從2006年開始調整政策,暫停劃撥經濟適用房用地,由提供經濟適用房實物變為提供『貨幣補貼』,變『補磚頭』為『補戶頭』,實行用地市場化、補貼政策化、購房自主化、管理透明化。那麼,這一做法能否防堵經適房實施過程中的弊病?
經濟適用房『存廢之爭』再起今年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適當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但是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現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提出質疑。
業內人士認為,經濟適用房雖然對緩解困難家庭居住問題起到積極作用,但存在幾個難以解決的根本性問題:一是要大面積幫助中低收入家庭建經適房,財政支橕力度的可持續性問題。二是政府部門出面大量建設經適房,給違法亂紀者以可乘之機,易滋生腐敗問題。
也有專家表示,經濟適用房並沒有覆蓋所有同等收入條件的人群,在政策上人為地造成新的不平等;經濟適用房是一次性的優惠補貼,不能動態地保證中低收入群體長期受益,政府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根據購買者收入水平的變化進行適時調控,不得不年復一年地投入優惠土地和補貼。
目前,我國一些城市在具體實踐中,探索實行經濟適用房政府與保障對象共有產權政策,消除經濟適用房的獲利空間。但這種做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經濟適用房因地段、面積、戶型造成的棄購問題。
經適房貨幣補貼變『補磚頭』為『補戶頭』邢臺市房管局副調研員張新兵說,我國從1998年開始實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政策實行初期,在建設面積、規模、標准、保障對象等方面就出現諸多不良現象,成為全國通病。
為了吸取這些經驗教訓,邢臺市從2006年開始調整政策,暫停經濟適用房劃撥用地,由提供經濟適用房實物變為提供『貨幣補貼』,變『暗補』為『明補』,實行用地市場化、補貼政策化、購房自主化、管理透明化,以避免腐敗等不良現象滋生。
張新兵說,邢臺市申請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的條件沒有變:具有本市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為上年全市人均年收入的0.85倍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內,家庭總住房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