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因騙貸6億多元用於個人消費,『京城第一爛尾樓』——東華金座的開發商華爾森實業集團法定代表人謝根榮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同時,為了保住烏紗企圖隱瞞騙貸行為的建設銀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原行長顏林壯、原副行長趙峰,被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及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
東華金座,位於宣武區兩廣路的南側,1998年批准立項。最初由北京房開置業有限公司(原北京市宣武區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開發。由於缺少項目啟動資金,取得開發權後,該公司於2000年以3.2億元的價格,拉來北京市中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合作建房。
北京市中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隸屬於北京燕山華爾森實業集團,集團的法定代表人是謝根榮。2000年9月,在拿到項目不久,謝根榮便以『東華金座』項目沒有啟動資金為由,要求員工發動親朋同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這些人的名義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貸款歸公司使用,並由公司統一歸還。起初辦的幾十筆按揭貸款是真的,後來的500多筆就都是假的了。
法院審理後認定,謝根榮利用『東華金座』項目,從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屬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等5家支行簽訂虛假《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555份,騙取貸款總額人民幣6.63億元,至今尚有貸款人民幣5.48億沒有歸還。
這6個多億的貸款,大多沒有用於建設『東華金座』,基本都讓謝根榮揮霍了。『要是謝根榮把貸款都用在工程上,項目早就完工了,銀行的貸款也都能還上了。』副總裁吳某向法院證實稱,只有在工程急著用錢的時候,謝根榮纔勉強給一點錢。
公司副總裁侯某說,謝根榮為顯身價,以每年數百萬元的價格在釣魚臺國賓館租了一套辦公用房,用於其個人辦公;在西城區官園地區購買兩套房產,時價300多萬元;花費大量資金購買了賓利、勞斯萊斯、奔馳、寶馬等多部高檔轎車,其中光奔馳就買了三輛。(孫思婭)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