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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省會三年大變樣的帶動下,河北省城的房地產開發正在不斷發展。而伴隨越來越多的居民也成為了真正的購房者,有關住房消費的糾紛也與日俱增。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如何減少這些糾紛,如何讓消費者明明白白買房就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門話題。而記者在采訪中所了解的情況更讓人觸目驚心。
房子縮水百姓流淚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省會的一位業主三年前全款購買了一個項目的房子,項目建設方原說是去年5月交房,但實際上消費者卻在今年1月中旬纔拿到鑰匙。可當他高興地與朋友打開房門看房時,卻讓他大吃一驚:所看到的房子和原來戶型圖上出入很大,不僅少了廚房外面的陽臺,而且客廳與臥室之間的隔斷和原有的門廊也消失了。
『我和朋友當時以為我們走錯門了,但是和物業公司核實過之後,確定了那就是我們買的房子時,我簡直崩潰了,雖然開發商說最終會按照實際面積多退少補,但是整個房子的格局發生了變化。看到這種景象,我真想大哭一場。』時至今日,談到自己買房的遭遇,他的心情仍然難以平復。
一房兩賣業主受害
省會的一位業主看中了一個小區的一套房子,高興地在售樓處交了定金,可當他准備去看房的時候卻出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原來,他們在看自己的房子時,發現竟然也有人在和他們看同一套房子,本以為是鄰居過來看戶型哪,隨口一問纔知原來對方也買的是這套房子,大家把合同拿出來一對照,我的天啊!怎麼會是一樣的合同,連門牌號都一樣。
『我當時真的氣瘋了。沒想到開發商竟然這樣把我們消費者不當回事兒。雖然事情最後得到了解決,但必須有一人退房是不可回避的事了。這不明顯坑害了消費者嗎?』他氣憤地這樣說。
承諾兩證兩證皆無
省會的一些消費者前年在泰華街與聯盟路交叉口附近,北鄰北二環一個小區買了房子,銷售人員承諾說,這裡的房子是商品房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可當他們領到鑰匙時卻得到了這樣的通告:他們所賣的房子不是商品房,根本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
由於一些業主相信了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而又沒有認真閱讀相關的購房合同,所以當有關兩證均沒有在合同上顯現時,這些業主們纔驚呼上當。『我們被開發商給忽悠了。』業主們這樣告訴記者。而就記者了解,因一些具體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所以開發商和買房戶正在處於僵持階段。在對房子未來表示擔懮的同時,這些業主們對認購協議中沒有注明的,什麼時候給能拿到房產證同樣表示了擔心。一位律師告訴記者,這些買房人可以把遇到的情況向房管部門投訴,尋求合法的解決途徑。另外,律師也提醒消費者,一旦遇到這種打著內部認購牌子銷售房屋的情況,購買時一定要慎重。
房子裂紋房主傷心
前天,當房主小李將記者領到他新買房子的小區,親眼看到那樓盤上面深深的裂痕時,記者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大大的裂紋裹攜著厚厚的塵土像是在說,看到了嗎?這就是我——『樓裂裂』。
幾年前,小李就購買了這處期房,可沒想到等啊等,等到快要拿鑰匙時,卻遇到了這個難題。退房吧,多年的心血與積蓄都搭上了,住吧,房子的質量又是這樣。『只要你認真看看,都能夠看到裂縫後被水泥補上的痕跡。』小李指著一座樓盤對記者這樣說:『真正的房子與他們當時承諾的房子質量差距真是太大了。我現在真的是很無奈,心都像是在流血!』
買房有路退房無門
記者了解到,省會一些業主是從2006年起購買一家市場商鋪的,但是至今商鋪的房產證也沒有辦理下來,同時,對於當初購買商鋪時制定的返祖協議,市場的開發商也突然提出更改,對此,業主們很是不滿。
業主對記者說:我們的合同上寫著,在交房後60日內辦理房產證,晚了我們業主有權利退房。另外業主還說此次退房還跟商鋪的返租協議的更改有關,原本的返租協議上,每間商鋪在三年以每年8%返租,且三年後續簽時不得低於8%,不過最近開發商又重新擬定了一份返租協議,協議上返租多少卻是按照出租率而定,這就引起了很多業主的反感。要求退房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兒了。但時至今日,他們退房的要求仍然沒有得到滿足。
『近年來,隨著省會房地產市場的活躍,在住房消費呈理上昇趨勢的同時,有關住房消費的投訴也呈上昇趨勢。』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著名維權專家孫常軍告訴記者:『在這些投訴案件中包括廣告宣傳誇大事實、開發商亂漲價、開發商捂盤囤房、銷售環節違規收費、施工環節偷工減料貨不對板、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擅增銷售面積、實得面積少於開發商認定面積、綠化面積縮水、公共配套隨意變更、物業公司利用公共設施盈利、物業公司違規收費等多個方面。孫常軍指出,住房消費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大宗消費,往往要花掉人大半生的積蓄,因此在決定買房時,消費者切不可存在僥幸心理,一定要多問些為什麼?還要特別考慮開發商本身的資質和樓盤的性質。做到明明白白買房。』省房協張鳳珠會長也告訴記者,協會也注意到了近年來房地產項目投訴增多的情況,正在與省消費者協會合作,成立省消費者協會房地產分會,以更好更及時地為消費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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