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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調控再出新策,這一次的對象是房價的根基——土地
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近日下發《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
今年1月下旬,國土資源部曾發布《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申報住宅用地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房用地佔比不得低於70%,並應按照產業政策申報用地。
《通知》還規定,參加土地競拍的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最低價的20%。出讓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
2009年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央行、監察部和審計署曾聯合發出通知,規定開發商拿地首付款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
今日下午,國土部將專門為此舉行新聞通氣會,屆時將有更多的細節對外披露。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國土部通知對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增加了硬性規定,同時有望對開發商拿地熱情形成一定制約,但政策效果究竟如何,最終還要看地方政府的實施力度。此前一些房地產調控政策,比如『90/70政策』,多有因實施不力而不了了之的先例。
確保保障房用地
《通知》要求科學編制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
為了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通知》要求,確保上述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
要嚴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設用地,嚴禁向別墅供地。
國土部表示,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須在3月底前,將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匯總報部,並抄送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規范土地出讓金繳納
對於2009年火爆的土地市場,國土部此次也出臺了多項措施予以降溫和規范秩序。其中競買保證金之類的政策,在北京之類的重點城市已經實施。比如,北京近期准備出讓的一些地塊,競買保證金已經達到了出讓最低價的60%(中服地塊出讓最低價50億元,競買保證金為30億元)。而此前也有開發商透露,北京一些中小地塊出讓結束後,一般要求在1個月內就繳清全部地價款。但是在出臺了這些措施後,北京土地市場近期依然出現了地價翻番的局面,地價高企的趨勢並未得到有效改觀。
為了增強此次檢查的威懾力,監察部等部門也將加入檢查組。
鏈接:近期樓市調控相關政策
1.2009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
2.2009年12月14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3.2009年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就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提出增加供給、抑制投資投機、加強監管、推進保障房建設等四大舉措。
4.2009年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央行、監察部和審計署聯合發出通知,規定開發商拿地首付款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
5.2010年1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包括: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加強風險防范和市場監管,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五大方面共11條措施,簡稱『國十一條』。
6.2010年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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