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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說從『權威渠道』獲悉,今年稅務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物業稅『空轉』工作在部分地區試點了6年多之後,將推廣至全國。
在很多國家,買房子沒有土地出讓金,買房便宜養房貴。再看中國,在土地開發階段已經征收了土地出讓金和配套費等,再加一個物業稅,其理論基礎不足。換個說法,開發商在拿地時已交足70年土地出讓金,而買房人也在購房款中交納了土地稅費,若國家再要購房者交納物業稅,等於重復收稅。
如果一個新稅種,其推出的初衷僅僅是為『抑制需求』,那麼其帶來的其他負面效果將遲早抵銷掉平抑房價所帶來的短期效應。
普遍的觀點是,開征物業稅主要目的是抑制住宅投資行為,平抑房價上漲。但從市場表現來看,就在國務院通知明確研究物業稅之後的2009年6月以後,來自各個地方的熱錢重新殺回樓市,不斷促成大額成交,買入高端住宅、別墅的資金不斷上昇。
現在房地產市場的最大問題是如何真正實現有效的供給。各地方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消極態度已經充分說明了問題的癥結所在。筆者擔心的是,征物業稅會不會成為各個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讓金邊際增量遞減的情形下,再次開拓『財政收入增長點』的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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