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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部分中低收入者為房款發愁,而面對這批低收入群體,銀行也不敢貿然批准兩成首付貸款。市場面臨評分越高,家庭越困難,越有資格申購,越擔心買不起的困境。一些低收入家庭已經開始退而求其次,想要申請廉租房。
是人總得有房子住,即便是窮人,住不起"金窩",好歹也得有個"草窩"。那邊廂房產大佬說了:"商品房不是給你們蓋的,你們應該去住經適房和廉租房。"然而,當窮人們按著房產大佬的指點轉向經適房找出路時,本以為這邊廂會"柳暗花明又一村"地發現一條康莊大道,卻不想連羊腸小道都不如,甚至根本是條死胡同。
這不,要想買經適房,你首先得被認定具備窮人資格,然而,窮人資格顯然也不是可以隨便自封的頭銜。現實中,買不起商品房卻又不被認定為窮人,因而無法獲得經適房認購權的,其實大有人在,對於這部分群體而言,指望經適房來解決住房問題,只能是一廂情願,吃人家的閉門羹倒是名正言順。
不過,就算你獲得了窮人資格,也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經適房從來就供不應求,能排上號的更是屈指可數。可是,就算你僥幸排上了號,以為能圓自己的"草窩夢"了,卻極有可能絕望地發現,原來自己連經適房也根本買不起。
的確,經適房當然不可能沒有成本,盡管地價有優惠,但建築材料和人工這些成本卻總要支付,既然如此,經適房的定價當然應該以成本為參照,而不能隨便甩賣。這話固然一定程度上不無道理。但是,拿成本說事兒定價的經適房,其實更像是改頭換面的商品房,不少地區的經適房價格和商品房相差無幾,甚至完全可以相提並論,如此向商品房看齊的經適房定價,顯然早已偏離其初衷。而按理來說,既然是保障性住房,本不該糾纏和盤踞過多的利益,讓具備購買資格的群體能夠買得起,顯然纔是其保障性功效落實的前提。事實上,當最具資格的群體卻買不起經適房時,經適房最終到底保障了誰,也就值得追問。不少經適房小區中出沒寶馬奔馳住戶,看來也並不意外。
當然,除了經適房,還有廉租房。買不起經適房,咱窮人還可以退而求其次的租廉租房。不過,假如認為廉租房就是一定能抓住的最後一根稻草,恐怕也有些過於樂觀。在保障性住房政策本身存在偏離甚至走題的前提下,買不起經適房,也同樣可能租不起(或租不到)廉租房。
一言以蔽之,保障性住房政策失去保障功能,最該保障的最困難的群體,反而買不起經適房,如此經適房政策顯然已陷入悖論。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畸變與失位,無疑將令社會公平失去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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