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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某房屋中介業務員:
5000塊錢給你辦過來,戶口上給你辦成(在鄭州居住)五年以上,可以買經濟適用房那種。
解說:
記者前去采訪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名叫『蘭亭名苑』,一期是在2005年10月,也就是『禁租令』實施的第二個月開盤的,而在四年後,6月30日的《大河報》上曾經刊登了一篇『經適房禁租令幾成空文』的報道,曝光了包括蘭亭名苑小區在內的經濟適用房存在著違規出租現象。
就在記者本周就此事采訪相關主管部門時,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於這種現象給出了這樣的回應。
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員:
經濟適用房出租沒有明確的界定誰去管這個事兒,它這個事兒出了以後誰都說沒責任,誰都有責任。
解說:
同樣是在本周,有記者在采訪北京9年前建立的經適房集中區天通苑和回龍觀時,也看到了類似於鄭州經濟適用房的現象。
中介公司工作人員:
滿五年後可以正式辦個過戶,夫妻過戶。把您的名字變為他的名字,然後就可以轉商了,然後再交個稅。
記者:
交什麼?
中介公司工作人員:
土地出讓金。
解說:
然而與鄭州的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方式不同的是,天通苑、回龍觀的經適房則是在轉賣,而買賣是通過自賣自買的方式實現的,而整個過程中房主只需要繳納少量的費用。
中介公司工作人員:
有些這樣的客戶,經濟適用房我不買,我就要商品房,你就給我找商品房,有這樣的客戶。
記者:
商品房還好賣。
中介公司工作人員:
對。
中介公司工作人員:
交10%的土地出讓金,契稅1.5%,加一塊兒這個房子應該是5萬多的稅費。
主持人:
今天我們演播室請到的是特約觀察員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的副所長季如進先生。
首先季先生,您剛纔看了這個短片裡面有一句話,我們很值得分析,就是那位中介人員說,這是我自己買的房子,我想乾嘛就乾嘛,管得著嗎?您怎麼看待這句話,您覺得它有沒有道理?
季如進(特邀觀察員):
這句話不是沒道理的,經濟適用住房是國家給予優惠,對於特定需要的人群給予的一種政策性的,保障性住房,因此這個房子不是說你想買,就是不叫商品房,直到現在沒有一個說經濟適用住房是完全產權的。因此,就算有限產權,那麼還有一部分產權不是你的,因此你從物權法本身的角度,你不能說你有全部的處置權。
主持人:
您剛纔說到一個概念,就是有限產權,正好我們也查了一下,就是這個經濟適用房的購房人擁有有限的產權,什麼叫『有限的產權』?
季如進:
應該說這是一個比較尷尬的詞,因為在物權法對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的界定的時候,好像沒有有限產權這個概念,但是為什麼說有限產權,實際上我們通常把它理解成共有產權,就是說這個產權不是百分之百是你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人,因為國家給了你土地、稅費的優惠,因此這一部分的產權你還沒有完全的得到。
主持人:
您剛纔說到了『有限產權』,接下來就有一個完全產權,『完全產權』這個詞出現了,當時還在建設部,2007年的,叫《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它說怎麼能『有限產權』變成『完全產權』呢?就是買了五年了,你又補齊了這個差價,就是經濟適用房和市場上的房子差價,然後政府可以有限回購,然後你就完全產權了。
季如進:
對,這就是物權法裡的房屋所有。
主持人:
為什麼我還不能買賣呢?
季如進:
你要到五年要補這個差價。
主持人:
你看,經濟適用房是給誰蓋的,我們再不妨回顧一下,要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再有一個,就是低收入家庭的標准,再有一個無房或者住房面積困難的。現在有這麼多出租的和售的,那就說明看來有需要的人沒住進去。
季如進:
首先是需要的人或應該住的人由於建設的速度的問題,提供的量的問題,我們還有很多沒有住進去,但是反過來我們說,有很多不應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通過種種辦法,合法的不合法的,甚至是違法的,包括武漢的六連號,這樣去得到了。
主持人:
一些有房的人,他們不去住,而去租,或者售,這種現象普遍不普遍?
季如進:
應該說具體的比例我不敢說,因為這個好像還沒有權威性的調查,但是這種現象應該說是比較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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