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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問題一直以來牽動著人心。此次上海『居轉戶』《實施細則》披露之後,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記者在對多位居住證持有者采訪時了解到,持異議者不在少數。不少人認為,此次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政策限制太多,讓『居轉戶』政策成為了半生不熟的『夾生飯』。
記者注意到,在申辦條件中明確規定,除了居住者累計持證年限超過7年之外,只有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纔能獲得上海戶籍。這條硬性規定可能會讓眾多申請者就此止步。
更讓申請者許登傑困惑和苦惱的則是有關房屋相關證明的要求,他認為這一條款沒有與時俱進,實際操作性也不強,客觀上把『購房落戶』條件開給了居住證持有人,成為了不必要的條件。
在《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及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就包括『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
記者了解到,由於中國房地產業已經進入商品房時代,目前只有為數不多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能夠為員工開具『租用公房憑證』,而即便企業能夠給員工提供人纔公寓和職工宿捨,但是否同意落戶的決定權在企業。
一位曾參與上海戶籍改革方案的知情人士向記者坦言:『這一條款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居住者持有者通過購買商品房獲得戶籍,帶有一定「購房落戶」的痕跡,但並不能說「購房」就能「落戶」,畢竟「居轉戶」還要滿足對於人纔的其他嚴格要求。在滿足其他條件的情況下,購買商品房獲得房產證或許能夠成為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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