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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小蘇二十五日透露,由於各地小產權房的情況不一樣,中央或國土資源部不會出臺統一的處理意見。國土資源部與各地共同從實際出發,認真調研,依法合情合理地處理。
?小蘇表示,無論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沒有經過批准,沒有辦理轉讓征收手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都是違法的。
『村級乾部、鄉級乾部沒有權力做主出租、出讓農村的集體土地去蓋商品房,村級乾部、鄉級乾部私自做主出讓也是違法的。如果蓋商品房佔農用地,必須在依法辦理轉讓征收手續以後,按照城市規劃來建商品房,否則其他行為都是違法違規的。』?小蘇強調。
?小蘇說,中央多次發文強調,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首先要把在建的、沒有銷售的小產權房管住,不要再賣了。但有的人還是想鑽空子,這是冒風險的。已經遺留的小產權房,大家認真研究,弄清每一個樓盤的具體情況,依法合情合理地去處理。因為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每一宗土地的性質不大一樣,開發投入的情況不一樣,買房人的情況也是各不相同,對這種復雜的小產權房問題,中央或國土資源部不可能出臺一個統一的文件。
?小蘇說,小產權房實際上是無產權的違法建築,要依法認真處理。面對復雜情況,共同從實際出發,認真調研,依法妥善處理,積極主動處理,這纔是基本態度。
國土資源部總規劃師胡存智表示,市場經濟條件下,一旦小產權房或無產權房合法化,其價格將與商品房趨同,不再存在價差問題。對於國土資源部官員的表態,一些民眾認為,似乎讓小產權的『房主』看見曙光,小產權房最終會有一個『合法身份』。
對此,專家指出,不管將來國家如何出臺政策、法律,就目前購買小產權房來說,面臨的風險要大於潛在的收益。即使將來國家允許以補辦手續和補交費用的形式取得正式產權,也不可能給買受人『免費的午餐』。加上土地出讓費用、應向國家繳納的稅費等,買受人所獲得的『超額利潤』恐怕所剩無幾。如果國家未來的政策對買受人的利益不予承認的話,買受人恐怕要面對無法『保本』的危險。所以,對於暫時火熱的小產權房市場,建議買房人謹慎從事,不要冒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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