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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剛從廣州打工回鄉的農村婦女,家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回鄉後我遇到一件煩心事:
我丈夫的身體長年不太好,在家種幾畝地,我們有兩個孩子。我出去打工近10年,攢下了幾萬塊錢。大兒子到了結婚年齡,我想在2008年年底為他申請一處宅基地,2009年開春好給他蓋新房。
我們向鎮土地管理所申請後,來丈量宅基地的人說,要交5000元纔給丈量。我一聽嚇了一跳,不是說農民建房每戶只收5元的工本費嗎?他們說,因為現在耕地佔用稅漲錢了,得交給鎮財政2000多元。我說佔用的地不是耕地。他們說:『反正不繳耕地佔用稅,鎮領導就不給蓋章,鎮裡不蓋章,我們就不能給你辦"土地證",你也別想建成房子。看你家經濟狀況不太好,就少收500元吧。』
我想,只要能順順當當辦成『土地證』、把新房蓋起來、不影響兒子娶親就行。我就給了他們4500元。沒想到村乾部又對我說:『他們今天來為你丈量宅基地,少收你500元,我們村裡也沒有招待費這項開支,你拿300元,我們中午替你招待吧。』我只好又拿出300元給了村乾部。
原以為這樣可以安心建房了,誰知就在我們進料准備打基礎的時候,又來了兩個穿制服的。他們自我介紹說是城建站的,說我得交1000元的規劃費纔能蓋房子。我心裡納悶了:農村規劃費不是5年前就取消了嗎,什麼時候又開始征收了?但看樣子不交又不行,只好先給他們500元,打發走了事。他們臨走時說:『全鎮也沒有你交這麼少的,我們看你也不容易。不要對別人說,我們要是知道你對外張揚了,還得回來再收你的錢。』
我在外打工多年,每次回家也就是過年,來去匆匆,對家鄉批地建房的『規矩』不了解。事後問已建好新房的親朋鄰居纔知道,這幾年土地管理所收的錢越來越多,由5年前的2000元一直漲到現在的4000元至5000元;城建站幾年前確實停止過收費,但近兩年又恢復收費了。最近國家出臺政策,減少了100多項行政性收費,難道這兩個部門對農民的收費卻增加了?我向在蕭縣機關上班的親戚了解政策,他道出了原委:幾年前中央就明確規定取消了農村建房的規劃費和土地管理費,只收5元的工本費。但鄉鎮一級城建站的人員卻沒有解散,政府又不撥付工資,他們就從建房戶那裡收錢,收多少錢就發多少工資。鎮土地部門也是如此。2004年中央文件要求裁減人員、落實經費,但至今鄉鎮土地所工作人員仍大多靠收老百姓的『建房費』發工資,現在人員增多了,工資又漲了,只好提高收費。
就這樣,農民利益被當成『軟柿子』,想怎麼捏就怎麼捏。但願我是最後一個『冤大頭』!
安徽宿州市埇橋區一農村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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