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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上簽訂的交房期早到了,900戶業主卻住不進自己在鄭州西現代城買的新房,10月24日,本報以《900戶業主拉橫幅『逼』交房》為題報道了此事。昨天是開發商承諾的交房日期,也開始了一天30戶的交房,有業主稱,輪到自己家收房時估計要到冬天了。
一天交房30戶交完至少一月
29日,省內某媒體上出現了西現代城的交房公告。公告稱,新世家西現代城將於10月30日開始交房,按7號、5號、8號、6號樓的順序進行,開發商將電話通知業主具體交房時間。
昨天上午10時,記者來到西現代城西門的物業管理處,許多業主正在這裡等著交房。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知,從7號樓開始交,一天交房30戶,具體順序大門上貼的有,其他業主回家等通知。在物業管理處的大門上,果然貼了一張7號樓交房時間安排表,從昨天開始交,一天30戶,11月10日7號樓交房完畢,共計12天。許多業主嫌進程太慢,開發商是有意拖延時間。6號樓一位老先生稱:『11月7日就要立冬了,冬天咋裝修房子啊?』
業主反對違約金抵物業費
交房現場,許多業主提到有關延遲交房的違約金問題。8號樓的王先生說,目前的4棟樓延遲交房3個月至10個月不等,購房合同裡明確規定,如果不交房,開發商按日向購房者支付已交付房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物業人員稱,過段時間後,開發商會整理出應付給每戶的違約金,但違約金不直接退,將衝抵物業費。另外,物業人員稱,所有業主都按昨天(10月30日)交房計算違約金,物業費也從昨天開始算。
這一說法遭到幾乎所有業主的反對,業主史先生說:『輪到我們收房都在半個月後了,為啥收不了房就開始截止算違約金,卻要收物業費?』
開發商表示不同意可以再商議
由於許多業主聚在物業管理處不肯離去,一位被稱為喬總(音)的人出面進行解釋。
喬總稱,由於公司人手有限,一天只能安排交房30戶,這也是為業主負責。如果哪些業主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收房,可以登記姓名,等候工作人員通知。另外,對大家爭議的『違約金抵物業費』,他稱會把業主的意見反饋給公司,經過商議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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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收了房卻不讓裝修,何時裝修還要等物業通知,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