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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後,集體土地流轉可能會得到實質性的推動。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部長徐紹史昨日稱,該部正在草擬集體土地流轉管理辦法。
國土部昨日舉行『學習貫徹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部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第二次土地調查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徐紹史會上透露了國土部在農村土地規章問題上的諸多進展和下一步舉措。
對於廣受各界關注的征地制度改革,徐紹史認為難度很大。
他表示,三中全會發布的《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到,要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城市和建設范圍內的農村土地若轉做非農建設,仍由國家來征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城市和建設范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就要區分公益性和經營性。
徐紹史說,這項工作非常復雜,國土部正在總結多年來集體土地流轉試點的經驗,草擬集體土地流轉的管理辦法,這將涉及如何認定項目是公益性還是經營性,以及土地的確權、審批的程序、市場建設、收益分配等。
而對於征地補償標准是否提高的問題,徐紹史說,按照『同地同價、及時足額、合理補償』這一要求,國土部正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完善補償機制問題開展調研。
對於地方上先行開展的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多項試點,徐紹史給予了正面評價,但強調要在現行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開展。
『各地在集體土地流轉上務必要慎重。現在有些報道說「三中全會之後,小產權房就可以合法化了」。我明確地說,農村集體土地是決不能搞房地產開發、不能搞高爾夫球場建設的,也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應政策和產業政策的一些項目,這塊工作一定要十分慎重。』徐紹史說。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日前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新聞發布會上也表示,『小產權房』的產生是違法的,因為它違背了城鄉土地規劃利用的總體布局,也違反了關於農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法律程序,『小產權房』絕對不允許再搞。
徐紹史此次也透露,要抓緊修改、修訂一些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以適應地方上的新形勢,『比如《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地征收征用條例》、《基本建設用地條例》、《土地復墾規定》等的起草、修改和研究工作,就需要加快進度。』
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呼聲和實踐層面的探討,已經持續多年,但進展並未滿足外界的預期。此前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的土地問題學者大多表示,對該法近期完成修改持保守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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