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利用市建委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信息,減輕納稅人和契稅征收人員的負擔,北京市地稅局簡化二手房契稅征收環節。
凡《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時間為2008年10月15日(含)之後的納稅人,只需提供房屋管理部門網上簽約系統生成的帶有條形碼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表(納稅)》,即可到地稅部門辦理契稅申報,稅務機關將不再留存《存量房買賣合同》。此外,地稅部門正在積極開發建委網上簽約的信息采集系統,以便隨時掌握二手房買賣的簽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