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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日前,國土資源部召開全國土地違法百日行動成果發布會。在這次行動中,北京市共清查違法違規用地1283件。
對於小產權房的問題,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長樊志全重申,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我比較贊同一些專家、學者的說法,小產權房就是無產權房,在建設過程中沒有經過批准手續,所以不會受到法律保護。』樊志全說,北京已經對通州張家灣、房山琉璃河進行了專項查處,但因為小產權房的形成在時間上有一個過程,在形成原因上也比較復雜,因此,還沒有形成最終的處理意見。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認為,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跟城市居民購買農民的蔬菜本質上沒有差別。農民把自己生產的東西供應給城市人,城市人當然可以買。既不是偷來的,又不是搶來的,你有權賣,我就有權買。但是,現在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在於,農民生產農產品投放市場是農民跟農民之間的競爭,農民生產住房產品投放市場是和誰競爭呢?那是和城市人競爭。確切地說,是同壟斷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權貴利益集團的競爭。小產權房動了誰的奶酪?動的就是這部分人的奶酪。
在洪范法律與經濟研究所舉行的研討會上,王衛國指出,所謂小產權房,無非就是從原來只能生產農業產品的集體土地上劃分出一種新的類型,叫做建設用地,然後在這種類型土地上開發生產新的產品,這就是住宅。
什麼叫權貴?王衛國有一個定義:憑借政治上的強勢地位,濫用公共權力,攫取社會資源的特殊人群。也許在所有的社會中都會有這樣的人群。現在的基本格局是權貴和腐敗的官員勾結起來,控制了從規劃到土地到建設許可到強制征收和強制拆遷的一系列的行政權力。然後,他們向開發商進行權力尋租,從某種意義上講,開發商不過是他們的代理人。由此而獲取開發所得的巨額利潤。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進一步地以尋租所得去腐蝕司法、行政執法和紀檢監察,目的是壓制受害者的權利訴求和建立逃避法律追究的保護網。他們掙的這些錢也不完全是自己消費和揮霍,他們要拿出巨額利潤的一部分,又去租司法權、監察權和行政執法權,再來羅織他們的保護網。在這個過程中,會制造出一大批的受害者,城市拆遷戶和失地農民都是他們制造出來的受害者,所以,需要這個保護網來壓制受害者的權利訴求。這當中有大量的腐敗行為,包括侵吞國家的土地收益,包括非法佔地、批地。刑法有非法佔地罪和非法批地罪,但是,沒有看見一個案例去追究這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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